2017年2月21日

AIA拒賠和醫療保險的不可行

話說在上月底,友邦保險(AIA,01299)發信給數百名外科和腸胃肝科醫生,宣稱發現有了很多申請住院賠償的個案理據不足,在今後,醫療保險必須要有「醫療所需」,例如急性器官衰竭、急性盲腸炎、中風等七種重疾及五類急症,符合住院要求,其賠償可以獲批,但是腸鏡、十二指腸胃鏡、白內障手術等等,如果是在監察麻醉、而非全身麻醉下進行,並非必須住院的醫療項目,除非有特別原因,否則並不賠償住院費用。

香港醫學會則批評AIA的這做法荒謬,絕對不會接受,因為「醫療必須」的裁決權在醫生,而不在保險公司,醫生只對病人負責,並非以保險條款作為考慮因素。

我並不打算分析此事誰是誰非,只是企圖用經濟學理論去解釋,醫療保險制度在實際操作上的不可能。

保險性或賠償性的經濟行為,往往會造成「尋租」(rent-seeking)的現象,即是廣東話俗稱的「揾著數」。在法律上,為了防止尋租,索償有一個基本原則﹕就是索償者不能從中獲得好處。

因此,受損者只能得到損失的賠償,而不能從中得益。當然了,如果是人壽保險,瞎了一隻眼睛,又或者是缺了一條腿,或者是死亡,賠償額很難令人覺得「值得犧牲」。如果是汽車保險,投保者得先付塾底費,曾經索償或高危者又會加loading,再說,也不會有人故意弄破車子來索償,再說,每架車子的狀況基本上不會有太大的分別,車子索償也只包括「外傷」,不包「內傷」。

然而,醫療保險和其他的保險卻有很大的分別。你傷風感冒,會去claim,但是車子的輕微損傷,你不會去claim,皆因有塾底費和loading,有的人身體比較強健,有的人常常生病,也正如前文說的,病人選擇住院或不住院,也往往是醫生的discretion,保險公司任由宰割。

簡單點說,相比起其他的醫療需要,醫療保險制度的尋租情況,嚴重得多,因此,保險公司的經營十分困難,要不就是要非常之「賤」,能不賠就不賠,完全是揾投保者的笨。另一方法,自設醫院,又或是由醫院自己經營保險公司,要不就是只受保幾種幾乎相等於殘廢或死亡的重病,例如癌症,食肉菌、斷手斷腳等等,否則身體檢查又claim,頭暈身㷫又claim,沒完沒了,結果就是保費落在那些奉公守法的投保者的身上,他們蝕晒,尋租者則賺晒。

本文章由作者為橙新聞獨家供稿

作者簡介:

周顯,著名的炒股理論家,吃喝玩樂家,不著名的歴史學家、政治學家,過去還曾經當過社論主筆和武俠小說作者。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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