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8日

8.1條停牌 如判「死緩」

【明報專訊】有關駿傑(8188)被證監引用《證券或期貨條例》8.1條勒令停牌之事,代表金融服務界的立法會議員張華峯馬上質疑,證監會的權力過大,我很高興張議員立馬而出,為此發聲,只希望他可以貫徹始終,繼續做嘢,不會虎頭蛇尾,轉頭又來支持證監吧!

請注意我昨天已經表明我對此事的立場:證監是濫權,但是這次駿傑是太過目無法紀,明剃證監眼眉,因此我是贊同證監的做法,這叫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我小時候把這稱為:「尿可忍也,屎不可忍也。」)

根據張華峯議員的意見,這是第一次創業板股票上市首日即被停牌,認為如果股價在掛牌日大升5倍、6倍,就要暫停交易,會令市場人士感到混亂,因此希望證監會向市場解釋……

證監拉停唯一證據是股價升5倍

周顯大師可以代證監會解釋:駿傑的承配和分配股份數目,已經比以前的門檻高出太多,證監也跟進過,認為沒問題,才會很不願意地容許它上市。至於它半日炒高5.4倍,現時證監會的系統,根本不可能馬上查出有任何問題,因為當時它連每個戶口的買賣紀錄也未到手,再說,當日成交量足有6950萬元,證明了有大量的散戶買賣,證監會又怎能辨清交易有沒有問題呢?

或者可以這樣說:如果從「表面證供」看,駿傑的狀况肯定比先前許多隻新上市股票為佳,如果證監認為它的人頭有問題,這也要等到逐個人頭請回證監總部問話,盤問到有一人或以上坦白從寬,認了罪,證監才有表面證供封舖拉人。

由於被援用8.1條勒令停牌的公司,極度難以復牌,這相等於「死緩」,但證監唯一的「理由」,只是因為它升得太高,主觀地認為它不是「公開市場」而已,暫時並沒有任何堅實的證據。就有如明知某人是大賊,但沒有證據,但這賊人又太過挑釁,唯有屈他有罪……電影也有很多類似的劇情,讀者相信不解也明。

[周顯 投資二三事]

http://www.mpfinance.com/fin/columnist2.php?col=1463481127012&node=1488222041998&issue=20170228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