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8日

如何得到最大的快樂?

心理學家Daniel Gilbert是研究人類快樂的專家,寫過一本非常暢銷的心理學著作《Stumbling On Happiness》。他曾經寫出過花錢的八條大原則,即是如何用更少的錢,去買得最大的快樂,也即是把金錢/快樂的效益極大化。
我現在努力中的寫作,就是《理財密碼》,這當然也是一本破天荒、從來沒有人寫過的理財角度的書,除了講投資、賺錢和收入之外,還會講述支出的效用極大化。這其中的一個章節,就是專講花錢的效益,所以,也會引用Daniel Gilbert的研究結果。
第一條原則:花錢買經驗,而非買物品,例如旅遊度假、參觀博物館、聽音樂會、吃館子,因為經驗可以得到美好的回憶。我的補充是:盡量去嘗試不同的經驗,例如說,旅遊時別去相同的地方,多吃不同的館子,可以為你帶來更多的記憶,因為相同的經歷帶來重複的記憶,這不划算。
第二條原則:花錢花在別人身上,不要花在自己的身上。因為,把錢花在別人的身上,如父母、子女、愛人,甚至是做善事,都得到最大的快感,這是心理學上證明了的事實。
第三條原則:用小錢來買多次小的快樂,好過用大錢來買一次性的大快樂。原因很簡單,快樂是有邊際效用遞減定律,一次性的昂貴大快樂,是會造成沒有效率的浪費。
第四條原則:不要用太多的錢來買保險,因為我們應付事故的能力比想像中高,所以不必太過為未來的意外而擔憂。
第五條原則:不要先使未來錢,看中了的東西,不必馬上借錢、或碌卡去買,因為花錢的預期,也是一種享受,很多時甚至比真正買下該件事物,可以得到更大的快樂,因為幻想往往比現實更佳。
第六條原則:研究清楚、想清楚才買,別要花錯了錢。
第七條原則:別花太多的時間去比較商品中的無聊細節,因為時間也是重要的成本。我的補充是:當然,重要的細節,還是必須要比較的,這得視乎物件的價格多高,太廉價的物品自然不值得去花太多的時間去細心比較。
還有,作者好像忘記了,在很多人(尤其是女人)的心目中,比較細節也是樂趣之一,有時甚至是最高的樂趣。
第八條原則:多參考別人的意見,看看別人用甚麼方法去得到快樂,作為借鏡。
在我而言,花錢的基本原則,是購買永遠的東西,例如說,以前的我買衣服,買的是款式,但現在的我買衣服,則要購買可以穿着很久很久,永不過時的衣服,雖然,這可能要花更多的錢。
我願意花錢在其他人身上,其關係也必然是永遠的,無論是親人、愛人、朋友,都是如此。如果我要送一件禮物給別人,我將會送一件他永遠難忘的事物,就算請他吃一頓飯,也要令他難以忘記,諸如此類。
簡而言之,花錢的目的,就是獲得快樂極大化,而這其中的重要性,其實是和投資不相伯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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