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4日

因炒作壹傳媒被捕的法律觀點

 上周,毒品調查科拘捕了14男1女,年齡介乎22歲至53歲,10個無業,還有2名經紀,以及消防員、銷售經理,其中一人有三合會背景。

警方指在上月「壹傳媒」(282)多位高層被警方以涉嫌違反《國安法》罪名拘捕後,股價在3日內大幅波動,這15人涉嫌在這段期間,利用通訊軟件協議,同時買賣「壹傳媒」股票,串謀行騙及洗黑錢,操控股價獲利。

有人質疑,為甚麼是毒品調查科,而不是商業罪案調查科呢?

第一個解釋是,這是毒品調查科屬下的「財富調查組」,專責是調查洗黑錢,因此在這方面有專門知識。

第二個解釋是,由於近來太多工作,警方人手吃緊,因此部門都要緊密合作,用盡人力資源,否則不夠人手工作。

在8月10日至12日,這15人買賣「壹傳媒」股票1.32萬次,涉及16.9億股,相當於23.8%。涉案15人獲利3,870萬元,最多一人獲利2,500萬元,至於那「1女」,只賺了2,280元,太不值得了。

很多報道摸不清其中的法律觀點:買賣太多,並非罪行,我買賣股票,都不時會佔上當日買賣的很高百分比。然而:

第一,15人在3日內買賣1.32萬次,即是平均每人每日買賣293次,這是不尋常的做法,但並非完全不可能。有時,電腦盤也可以做到高頻交易,不過中間有一邏輯,即是說,規定了在甚麼狀況下買入,在甚麼狀況下賣出,假如這狀況出現的頻率很高,便會造成高頻買賣了。

不過,如果是個人去做高頻買賣,你要講出買賣的理由,譬如說,低過幾多錢就買入,高過幾多錢就賣出,諸如此類,要講出其內在邏輯,就有難度了。第二,被捕人互相認識,部分人投資股票組合及取向幾乎完全相同,顯示有某種連繫。如果在WhatsApp交談,夾定如何買賣,那就是操縱市場,有對白,幾乎是斷正了。

第三,有一個專門術語,叫「perfect match」,如果是巧合地我買你沽,你買我沽,大部分的貨都是左手交右手,由這15人互相買賣造成,這也可以成為操縱市場的有力證據。

https://www.am730.com.hk/column/%E8%B2%A1%E7%B6%93/%e5%9b%a0%e7%82%92%e4%bd%9c%e5%a3%b9%e5%82%b3%e5%aa%92%e8%a2%ab%e6%8d%95%e7%9a%84%e6%b3%95%e5%be%8b%e8%a7%80%e9%bb%9e-234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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