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4日

為什麼去郊野公園才是最不環保的行為?

日前,我在《AM730》的專欄寫了﹕「吃肉就不環保,旅遊也不環保,林超英喜歡的郊野公園,搔擾大自然到了極點,在人口密集的旺角銅鑼灣行街更環保得多了,高運動量也會增加碳排放,因多走路而吃多了肉,碳排放更高於開車……」

有讀者指出﹕「最尾嗰段最離譜,食齋都可以有高運動量㗎,銅鑼灣同各區市中心四季周圍都開哂冷氣,都唔知點環保,只不過係將個人喜好合理化啫。」

在這裏,我承認錯誤﹕皆因報紙專欄規定了字數,前文寫得太多其他事情,後文匆匆了事,只寫出了結論,但其中的推理卻付諸闕如,然而這結論卻並非常識,不可能不寫出推理而直寫結論。就這一點而言,讀者的批評不無是理。

第一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環保與否,並非一個絕對的名詞,而是相對的。一個人最有效的環保方式,是自殺,而除此之外,我們只能說,某一種生活方式比另一種更環保,或某一種行為很/更不環保,所以只是相對的。

第二點,在《三個中產黨》的網台節目中,拍擋Henryporter引用了《Freakonomics》寫過的分析,指出吃素走路,比吃肉開車的碳排放量更多,我在文中並沒有把這研究寫出來,直接跳去結論,take it for granted,是我的疏忽。

第三點,究竟走郊野公園,還是在商場行街更不環保?我在這裏先不說吃肉還是吃素的問題,因為這是常數﹕吃肉可以行公園,也可以行商場,吃素亦然。

商場有冷氣,固然碳排放量比較高,但是行郊野公園的運動量比較大,也會有不少的碳排放。不消說,躺在家裏甚麼都不做,完全沒有活動,碳排放越低,越是環保……正如前文的所言再推理下去﹕死人最環保,你的生活越像死人,越是環保。

然而,有關環保的計算,並非只計碳排放,大自然的保護更加重要。任何人到大自然,都會留下痕跡,都會有所破壞,只是如果人不多,破壞就不大而已。正如死人最環保,人類完全絕跡於郊野,也是最環保的方式。

這裏先不去講郊野公園的垃圾越來越多,這是因為政府為了鼓勵人們自行清理所攜垃圾,因而撒走了垃圾桶,這當然是蠢得不能再蠢的思維。現在先假設郊野公園旅遊人士全都是潔身自愛,盡量維持環境清潔。

現時郊野公園的使用人次穩定在1,300萬人,全香港則有730萬人,即是平均每年每名港人來2次,但很明顯,絕大部分的香港人都沒有來,只是極少數的人常常來而已。另一方面,郊野公園則佔了全港土地的40%。

只要簡單的計算,就可以知道,只要按人口比例,又或者是按土地使用比例,每年使用郊野公園的人次,理應是以數億計算。如果郊野公園的年遊覽人次是幾億人,相信不管是如何環保地去遊覽,也不可能承受得了,踩爛全部郊野都似,絕對是環保的最大災難,比碳排放還是嚴重得多。

然而,為甚麼郊野公園的遊覽人數不是照人口比例的幾億人次呢?很簡單,就是因為大部分人都去商場,人擠人,不去郊野公園囉。換言之,郊野公園的享受者,是at the expense of我們這些人擠人逛商場的俗人啫,他們還有面目去指摘我們?這豈非賊喊捉賊嗎?

第四點,另一條鐵律,就是你的行動軌跡越少,對環境的破壞越少,你去旅遊,破壞力高於在所居地,你在市中心的繁華地區遊玩,破壞力少於行效野公園,不消說的,如果你去旅遊,去最沒品味的遊客景點拍照,比較環保,如果你專去喜瑪拉雅山,不丹等等的偏僻地方,看湖光山色等等,那就罪大惡極了。

http://www.orangenews.hk/finance/system/2019/02/14/0101099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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