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將是我寫婚姻制度的最後一篇,並非因為寫完了所有想法,而只是連寫了4篇,寫到厭而已。
我不明白,為甚麼一個經濟學者連基本的演化生物學,和人類心理學也不識得,便可以侃侃而談婚姻制度。事實上,演化生物學所使用的分析架構,和經濟學殊無二致。
演化生物學的ABC說,女人的卵子比較寶貴,因此對愛情比較專一,相反,男人的精子要多少有多少,因此就繁殖的角度看,他們要多散播種子,才能繁衍出更多的後代,因此比較花心。
而這種生育能力的不同,反映在其年齡對異性的吸引力上,這就是何式凝教授所說的女人和男人在年紀老去時的吸引力問題。
正是由於男女雙方在性吸引力的貶值速度不一,所以,婚姻合約往往也是一種「綑綁銷售」(Bundling Sale)﹕你要買女人的present value,便要連她的future也一併買下。
這種情況,當然也未必是事實的全部。莊太量何式凝兩位教授都沒說出婚姻的重點,就是人類對伴侶的基本需要﹕
第一是性伴侶,第二是傾訴對象,第三是要其精子/卵子作為繁殖之用,第四是經濟拍擋,共同撫養子女(莊教授倒是講出了這一點),第五是老年後的互相扶持。
這五個功用,未必有一個人可以同時擁有,所以,你的伴侶多半是不完美的。如果是富豪權貴,往往可以分由不同的女人,去履行不同的功用,但是普通人就沒有這能力了。
如果講到愛情,大家往往忽略了重要的一點,就是我們大部分人都無法選擇到最愛的人廝守一生。我少年時很喜歡林青霞,唔通她又會中意我咩!我們選擇的,是available best,所以,有時候講愛情,是很無謂,大部份人結婚,都是選沒有選擇中的選擇,女人嫁不了白馬王子,男人也娶不了夢中情人。
如果大家都是最愛,用不著婚書,但如果雙方關係並不穩,那就更加要合約了。這好比如果雙方都是遵守合約的信人,無須簽合同,但如果有一方有可能不守信約,那就更加要簽合約了。
此外還有很多婚姻關係,利益不限於贍養費,女方比男方更有錢,固然有可能。從古到今,聯姻往往是利益上強強聯合的一種方式,大部分的婚姻都是門當戶對,竹門對竹門,木門對木門。
講到婚姻的利益關係,大部分的夫婦都是很少涉及。像我的大學同學,大部份的對象是大學同學,公一份婆一份,經濟狀況差不多,但當然也並非和利益無關,皆因在我那個年代,兩個大學生結婚,幾乎已經是保證可以過好生活了。如果雙方的條件均等,一夫一妻幾乎是必然,只有一方是完全弱勢,一夫多妻才有可能性。
太多了,不寫了。
作者簡介:
周顯,著名的炒股理論家,吃喝玩樂家,不著名的歴史學家、政治學家,過去還曾經當過社論主筆和武俠小說作者。
http://www.orangenews.hk/finance/system/2018/06/05/010091097.shtml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