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瑞銀被證監暫停保薦人職能18個月,並且罰款1.19億元,打破了2009年兆豐資本因洪良案而被重罰的紀錄。
2014年中國生命(8296)只是被罰款1200萬元和停保薦人職能12個月;2016年新煮意(8179)更只是被罰80萬元,這次瑞銀的罰款遠比以上兩次嚴重得多,其涉事的款項自然也大得多,不可能是細價股。再說,很多細價股在上市前,其老闆窮到燶,連當瑞銀客戶的資格也沒有,瑞銀更不可能幫它們搞上市。
如果參照洪良國際,集資10.3億元去對比,這一次瑞銀的涉案金額可能比以上事件高一倍以上;要不,由於洪良國際最後願意以10.3億元回購股份收場,投資者損失不大,也不排除這次的數額相差不遠,但投資者的損失慘重,因而作出大懲罰。
有人認為,這事件涉及中國森林、中金再生,或天合化工,也有人說,牽涉到的是2005年以前的上市。不過,如果是2005年以前的上市,去年才罰款,現在還在上訴中,我可不相信證監的工作效率這麼低。
至於中國森林、中金再生、天合化工3宗大案,由於投資者損失慘重,證監的處罰均應該在洪良國際之上,由於3宗均已是定案,沒一個走得甩,問題只是懲罰數額而已。
瑞銀被罰料陸續有來
我得出的答案是:「第一,暫時看不出究竟是那宗案件需要罰款1.19億元;第二,瑞銀的罰款應陸續有來。」
我常常說,炒那些幾十億元到二三百億元市值的股票,很可能會遇上假帳,血本無歸。反而是細價股,根本就是儘量不做生意,根本沒有假帳可言,只是亂炒一通。現在散戶也看出了這一點,因此在市場中,生存得最好的,是最大和最小的股票。
[周顯 投資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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