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9日

加強執法,多建厠所,解決矛盾

不久前,一位兩歲的內地小童在旺角街頭公然大便,一名路過的記者拍下了照片,女童的父親因而強搶照相機的記憶卡,另一名青年則出手阻止。這宗事件引起了軒然大波,非但傳媒以頭條大幅報導,社會討論多時,引發了香港和內地網民的大罵戰,甚至連官方傳媒《人民日報》和《環球時報》也加進了討論,而日前,連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也出來講話了,可知這宗事件的受到兩地社會關注的程度。
部分網民的偏激言論,可以不論。在這裏,我們希望盡量平心靜氣的,去客觀地分析這事件。
《人民日報》海外版的說法,根據香港法律,10歲以下兒童在公共地方便溺沒有「犯罪意圖」,便免於處罰。我們翻看香港的《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定:「任何正在照顧或看管一名12歲以下兒童的人,不得在沒有合理因由下,准許該兒童在以下,任何街道、公眾地方或公眾看得見的地方,地方大小便。」
簡單點說,兩歲的女童,無論在甚麼地方大小便,都是合法的。因為犯法的,只會是容許他們隨地大小便的家長。所以,《人民日報》的說法,並不正確,因為小童的確可以免於處罸,但是其家長卻是可以判罪的。
《環球時報》批評拍照者比小童隨街便溺更不文明,《人民日報》海外版則反問﹕「難道對着裸露兒童拍照並傳到網上文明嗎?在街上不放一家三口離開文明嗎?」事實是,拍攝兒童的私處是觸犯了《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這屬於重罪,最高可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換言之,那位記者因為看到有人隨地大小便而去拍攝,是用更高的罪行去意圖「懲罸」一項較低的罪行,這顯然是不合理的。
有人說,記者的主要拍攝焦點,並非是私處,而是大便,但在法理而言,拍攝到那部分,就是犯了法,不能因焦點在別的地方而能卸脫。也有人說,那人能夠在該地大便,便應該預期會被拍攝,問題在於,犯法的是大人,而非小童,中國諺語有云﹕「冤有頭,債有主。」如果是大人隨處大小便,記者拍攝,那是報導,可是兩歲小童被拍攝,罪過只在其大人的身上小童又辜呢?
以上說的是法律問題,但實際上,這事件的本質,是社會問題,是中港矛盾問題,而不是法律問題。
就在本年初,香港一個醉漢當著女警面前,脫褲大便,結果被判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成,罰款500元。在英國的Swansea,也有20多歲女生當街大便,給拍攝放上了Youtube的短片。在全世界的絕大部份地方,都有管制隨地大小便的法律,中國國務院有《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每個城市都有不同的罸款標準,其中深圳市的執 行最嚴格,罸款額是50元至200元,連男厠內不在尿兜小便,也是違法。
然而,內地對於小童隨處便溺,管理卻是寬鬆得多。一來內地人認為小童沒有自制力,忍便對身體不好,二來由於一孩制度,對小孩也是過度溺愛。因此,在內地,小孩隨處便溺,是常見到的事。甚至有過幾起事故,是有人阻止小孩在公眾地方便溺(多數是負責該地清潔的人員),反而被群眾聲討,甚至有過圍毆的事件發生。
正是由於內地有著縱容小孩隨處便溺的習慣,當他們來到了香港之後,才會依然故我,理直氣壯地作出這事,甚至連內地的網民,也有很多認為這種做法是對的。香港的那位那位記者的拍攝行為,如果以單一事件而言,是過分的、過火的,非但違法,而且違反人性,但是,如果內地小童隨處便溺是「事故多發」,連番不斷的發生,無論是那位記者,抑或是大部份的香港人,抑壓著這股不滿和怨氣,已經有很多日子,在這宗拍攝事件中,乘機發洩出來,所以也就難免很多人反而會認同那位記者的拍攝行為,拍手稱好了。
對於這宗事件,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要求港人不要用「對抗性和針對的的言論」批評,要用平常心對待,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則說,從公眾衞生角度來說,不應該在公眾地方便溺,如果有執法人員在場會依法處理。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則呼籲市民冷靜、以平常心處理事件。然而,我們認為,對於事件的激化,這三位司局級官員,是責無旁貸的。
首先,小童隨地便溺之所以「事故多發」,主因之一,正是執法不力,才會縱容了此事的流行。因此,誰人都可以說用平常心對待,只有袁國強和黎楝國不可以,因為他們的立場,是必定要堅持加強執法,甚至要修改法例,加強懲罸,以收阻嚇作用。
另一方面,內地人的一個普遍投訴,是香港的公厠數量不足,才令小童迫得要隨地便溺。相比之下,北京的公厠是1.2萬座,香港則只有320座,而且,香港人還要應付每年數千萬名的遊客,這個數字當然是嚴重不足。香港人可以到餐廳借厠所,也可以用商場的厠所,但是作為遊客,借用這些私人地方的厠所,非但不方便,更往往會遭受到白眼和拒絕,相信香港人到外地旅遊時,也不可能隨便借用當地餐廳的厠所吧?因此,香港本土人並沒有厠所不足的問題,但內地遊客,卻的確是有此問題的。
總括而言,記者的拍攝,是太過分了,但是事出有自,這是抑壓多時的不滿的一次爆發,也是可以理解的。《人民日報》和《環球時報》的評論,是只及表面,不及深層,非但沒有觸及要點,反而激發了香港人的反對,對於中港和諧,解決矛盾,不單沒有幫助,反而搞砸了。問題的中心,固然中港文化不同,甚至可以說是文明程度的問題,然而,這並非是無法解決的矛盾,只要當局願意加強執法,多建厠所,便可以從技術上解決這個嚴重的中港矛盾,只恨政府諸官滿口廢言,卻沒有把好工作,沒有做實事去解決問題而已!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