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4日

單車

在上星期一,有一名內地自由行旅客徒步走進了紅磡海底隧道,在日前,又有一名內地自由行旅客踩著單車,從獅子山隧道之內飛馳。這兩宗事件,正如先前的許多有關內地人在港的行為,均是引起了香港人強烈的不滿,在網上口誅筆伐,冷嘲熱諷,不在話下。
毫無疑問,在香港,在行車隧道之內走路或踩單車,都是違反了《行車隧道(政府)條例》,不但政府可以予以起訴,而且,由於香港的道路行車繁忙,車輛也不會提防到有單車在路上行駛,以上的這種行為,是絕對要不得的,也應該予以譴責。 
然而,中國人有所謂 的「見不賢內自省」的說法,在這事件之中,會不會也存在著我們的制度有點問題,又或者是,我們的法例有點問題,諸如此類的情況呢?話說在去年,也有一名外藉人士踩著單車,衝越獅子山隧道,而且他還不似日前的那位自由行旅客般的温順被控,而是強行闖過閘口,連安全帽也飛脫了。由此可以見得,這種「不文明」的行為並不單止發生在內地自由行旅客,而是香港人常常引以為借鏡的西方人士,也會「犯」的「錯誤」。
首先說有人路過,或踩單車過隧道的問題。以一水之隔的澳門的三條大橋為例子,其設計是可供行人走路而過的,這一來,可以方便沒錢的人,只要願意走路,也能有跨海的自由,二來,走路也有益身心和健康。
換個說去,建造一條隧道,讓人也可以走路通過,是一種人權的表現,香港的隧道不准人行通過,根本就是一種霸權,在設計上,是錯誤的,也是不文明的,也是對低下階層的行動自由的一種剝奪。我們當然不會認為,現時人們走路過隧道,是對的行為,因為這些隧道的基本設計,是不宜供人走路的。然而,我們卻認為,一條只准汽車通行的隧道,是不文明的,也希望以後政府新建的隧道,也得有供行人走路而過,以及供單莗通過的專用通道。
單車是在十九世紀末期發明,以及開始流行的,一開始便大行其道,成為了西方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然而,在二十世紀初期,由於汽車的發明,單車又迅速沒落了,但是在二十世紀中期,一些發展中國家,諸如中國,它仍然是主要的交通工具。到了二十世紀末期,中國經濟快速崛起,單車大量減少,汽車大量增加,但是一些先進的國家,例如日本和歐洲諸國,單車卻反而是敗部復活,回頭又流行起來了。
事實上,單車有著不少先天性的優點﹕它不單沒有廢氣,不會污染空氣,也不用花汽油錢,窮人也可以使用,而且不會堵車,可以省回時間。踩單車也是一種運動,有益於市民的身心。
正是因為單車有著很多的優點,所以最新的城市建設文明標準,很多時是以踩單車容不容易,單車徑有多少,來作為評分標準之一。這是因為現代的建設很多時是以汽車道路來作為主,但這種設計並不適合單車的行駛,因為既危險,又不方便。以香港為例子,最多只是有幾條單車徑,以供愛好單車人士去使用,但這只是給愛好者的消遣之用,當然不可能像日本和歐洲般,騎單車來上下課、上下班了。
其實,有關單車徑的建設,香港早已在急起直追當中,在去年和上月,均有新的單車徑啟用,但是這兩條新的單車徑設計並不好,有著不少急彎,致使失事甚多。況且,本港的單車徑甚多「閒雜」活動,話如散步、溜狗、小孩學習單車之類,這也減低了單車徑的有效性。
香港政府近來的政策,是大力拓展單車徑,例如說,進一步擴大啟德單車徑網絡,增加一倍的長度,並且連接區內所有景點,甚至考慮連接大橋,讓單車網絡可以「過海」,通往啟德郵輪碼頭和觀塘海濱花園。然而,以上的新建設,仍然只是集中於建設愛好者的單車徑,和國際文明城市的單車運輸系統,仍然相差很遠。
日前有一則報導,說在比香港還是繁盛的倫敦,著名建築師 Norman Foster (即是設計香港國際機場的那一位)設計及構思了一條 SkyCycle ,是全長全長219公里,一共有10條的單車專用徑,每小時可以容納1萬2千名車手同時使用,預算造價是2.2億英鎊,要完全完成整個工程,得花上20年。這個計劃已得倫敦市政府的確認,目前正在諮詢公眾。
總結而言,香港作為文明城市,在單車friendly的一環方面,實在是和其他的先進城市差天共地。數日前,香港的單車好手李慧詩在香港國際場地單車盃中,奪得女子精英組500米個人計時賽金牌,且讓我們在恭喜她得勝的同時,也在願景香港在未來能夠建設出更佳的單車運輸系統,把香港變成更美好、更文明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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