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7日

祖母的收租物業

我的祖父是個頗有身家的小資產階級,身故後,遺留下了兩幢房子給我的祖母。
祖母靠著收租度日,本來生活過得蠻不錯的。可是,到了上世紀的七十年代,美國的尼克遜總統取消了金本位制度,問題就來了。因為她是一個好人,從來不加租,在以前的社會,當然是沒有所謂啦,可是當金本位沒有了之後,世界通脹了十多年,她的情況就很不好了。她只能過得越來越省儉,但堅持原則,從來沒有加過租。
我記得,有一位租客,叫「舅父」,當然不是親的舅父,而是隨便亂叫的那一種,和我們沒有任何的親戚關係。
舅父的工作是在一間老牌酒樓當侍應,薪水不高,在我家的一樓,租一個床位,租金是五十元。這個租金,四十年沒有加過,但是,舅父所得到的,卻由一個床位,變成了一整個房間,到了後來,連一樓的大廳也佔了。
我說這個故事出來,第一是告訴大家,知識是多麼的重要。因為在我祖母年輕的時候,並沒有通貨膨脹這回事,所以當她年紀大了,也照著年輕時代的規則辦事,永不加租,結果,雖然她收租的物業頗為不少,但她的晚年過得十分拮据。
第二,這些年來,我也租過好些房子,遇到過好幾個包租婆。不知怎的,我總能夠遊說到包租婆平租給我,而且加租幅度遠低於大市,所以我的租金永遠是市價的七折。所以,當年祖母吃的虧,我亦已加倍收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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