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1日

中產階級三十年來並無寸進

對於大型單位,和中小型單位的數目比例,很多「統計學家」都有講過,正如上周五提及的讀者陳善馥所引述的統計數據,指出「近十年實際增幅最大的單位種類,其實是100方米以上的大單位。」我認為,這些評論員們雖然掌握了統計數據,但是基本理論卻搞不清楚,因此,得出來的結論縱非全錯,但至少沒有中正要害,偏差了。

記得在三十多年前,港島地鐵未通車,鰂魚涌和西灣河算是偏遠地區,如果那時很少人唸大學,中學畢業生的薪水,大約是一千多元,一間太古城單位的價格,從十多萬元,炒到幾十萬元。通常,一個中產階級,例如報館的編輯,公司的經理,薪水有1萬元左右,再加上太太的工作收入,經過合理的積蓄,可以買得起一個實用面積逾500方呎的兩房單位,或逾600方呎的3房單位。

    先不說樓價的升幅,與市民收入的比例,在三十多年前,逾500方呎至600方呎的單位,是香港中產階級的大約居住面積。看看三十多年後的今天,依然是,一點也沒有改變!

三十多年來,主要的人均面積的改變,不在於中產階級,而是徙置區和廉租屋所演變成的公屋,平均面積大了約莫1倍,但這也僅限於董建華時期,在曾蔭權開始,公屋質素便開始停頓了。

在上世紀的八十年代,很多城市的居住環境和面積,如上海、深圳和東京,比香港好不了多少,但是他們要求進步,在現在,他們的居住問題解決了。像在東京,以前比香港人住得更狹小,但是,現在興建的單位,主要面積在1,000方呎以上,而且間間都是豪宅……

其實並非豪宅,這是標準規格而已。至於那些幾百方呎的小單位,沒有東京人住,只有留給外國留學生居住,和香港人去購買而已。理論上,三十多年前香港中產階級住600方呎,現在住1,000方呎,應該是合理的進步,如果論到「地氈面積」(carpet area),今日的單位面積是比三十多年還小才對。

中產階級住1,000方呎單位,是基本人權,往日的豪宅,應該是今天的平民單位,但由於大家被欺騙得太久了,連志向也失了,只希望中產階級有居屋住,便已足夠。這實在是太羞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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