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7日

向下炒的兩種方式:小米回購與南太私有化

「小米集團」(1810)連續9天,合共動用了3.51億元,回購股份,平均價格為9.95元,期間股價累升了4.3%。

查這公司在一年前上市,招股價是17元,第一天已跌穿了,後來最高升至22.2元,但只是曇花一現,現時已跌到阿媽都唔認得。不過,如從公司角度看,17元出售新股,不到10元回購,這似乎是一本一利的生意,比製造手機的利潤還要高出許多。

我不知是在《炒股密碼》還是《財技密碼》說過,假如有一間公司,可以藉著股價高時,配售新股,然後在股價低時,作出回購,這樣子就可以不需經營任何業務或投資,平白地獲取利潤。我正是用這個說法,去說明我為何反對公司回購股票。美國投資者喜歡上市公司回購股票,只是因為美國有資產增值稅,因此,相比起派息而言,回購更加符合效益。

正因香港沒有資產增值稅,公司根本沒有任何理由用資金去回購股票,皆因公司的資金應該用來發展業務,要不就是用來派息,完全沒必要去高沽低揸其股票。香港的股評人不明就裏,囫圇吞棗、照辦煮碗地認為香港上市公司也應在必要時回購股票,卻忽略了兩地基本因素的不同。

上市公司的管理階層應以業務為上,炒作股票應由客觀的第三者負責。如果上市公司太過關注短期股價,生意一定做不好。至於比回購更進一步的做法,就是私有化。

最佳的例子是在2004年,由美國上市公司「南太集團」分拆上市的「南太電子」(現已除牌),招股價是3.88元。在一年半後的2005年10月,「南太集團」已急不及待,意圖私有化「南太電子」,要約價是1.8元,結果以失敗告終。2009年2月,它再次提出私有化,價錢更減至1.5元,再度失敗。於在當年7月,它提出自願清盤,至少每股派發1.52元。證監會拿它沒法子,唯有對自願清盤提出譴責,同時禁止大股東使用香港證券市場設施兩年,但容許它再次私有化,而這一次,終於成功了。

簡單點說,向下炒有一百萬個方式,供合拆配只是其中簡單的做法,香港股民實在太膚淺了。 

作者為小說作家、報社主筆、股票投資者,吃喝活樂的專家。 逢周一、三至五刊出

https://www.am730.com.hk/column/%E8%B2%A1%E7%B6%93/%e5%90%91%e4%b8%8b%e7%82%92%e7%9a%84%e5%85%a9%e7%a8%ae%e6%96%b9%e5%bc%8f%ef%bc%9a%e5%b0%8f%e7%b1%b3%e5%9b%9e%e8%b3%bc%e8%88%87%e5%8d%97%e5%a4%aa%e7%a7%81%e6%9c%89%e5%8c%96-178132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