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當我在灣仔三湘大廈富聲吃中午飯時,有一個朋友來電,說有神秘的急事,我唯有走到廁所去講。朋友說:「阿某某出了事,現在證監會的人在他的門口拍門,手拿著搜查令,點算好?」
按:阿某某非但不算是我的朋友,我只見過他一面,他提出一個「刁」,要我接一手折扣貨,可即賺20萬元,結果我考慮時,這股票已大跌五成,如我答應了,非但賺不了20萬元,反而輸掉20萬元。
所以,他當然不能算是我的朋友,但來電的這位朋友卻的確是我的好朋友,而且,阿某某卻是我的這位好朋友的好朋友,所以我的好朋友來電,詢問有關他好朋友的麻煩,我只有答以專業意見。
我的第一反應是說:「照計證監的慣常做法,是先發信通知,要求他親到證監,接受問話,很少會直接上門拍門,你估是警察拉犯咩!」
朋友說:「這位仁兄當然是接過了很多很多封證監的邀請問話信,他置之不理,所以咪找上門囉。」
我冷冷說:「我的專業意見是,找個好律師,然後開門迎接,束手就擒。」
朋友說:「吓,我看你寫的《炒股密碼》,不是描述過某位仁兄,逃脫了證監會的多年通緝,結果終於沒事的嗎?」
我說:「那位仁兄居無定所,大部分時間都在大陸,況且,他的錢也藏到密一密實,全都在第三者的手裏。你的那位friend,家陣有沒有炒股票先?」
朋友說:「當然有,日日重炒緊。」
我問:「戶口是用正名,還是用人頭?」
朋友說:「全都是自己名下。」
我問:「有無做孖展?」
朋友說:「有,重好高孖展添!」
我嘆氣說:「佢咁都叫做著草?證監隨便一找,都能揪他出來啦,如整他兩整,問股票行幾句,股票行驚到斬佢倉都似。我還是勸他棄械投降好過,我可介紹一個好律師給他。」
結果,這位仁兄選擇了逃亡,把股票通通沽掉,套回現金,搬往了一個神秘的著草地方。
對於這事件,我提供的專業意見,第一個答案是:證監問上門,協助調查啫,不一定認為你是賊,但找來找去找不到你,就一定鎖定你就是賊了。這叫做「無私顯見私」、是最笨的笨賊。第二個答案是:橫掂都要著草,也炒不到股票,倒不如著返大陸,重安全啦,何必還要留在香港這危險之地?
這些小毛賊,連做賊都做得不專業,怪不得當日騙不到我,今日也要被通緝,這是道行不夠,怨不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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