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日

額外印花是不義之稅,時機適當應予取消

由於香港的樓價高企,政府唯有使用行政措施,去壓抑樓價,其中之一就是從2010年開始,向住宅樓宇買家徵收額外印花稅,而在2012年更加強了「需求管理」,進一步增加額外印花稅的稅率。根據運輸及房屋局的說法,這些額外印花稅從開始至今,一共收取了6.54億元的稅金,涉及了3,473宗交易。至於從2012年開始徵收的海外買家印花稅,至今則達到了1,827宗,涉及稅款3.31億元。換言之,自從政府使出「辣招」以來,一共收取了十億元的稅金。
有的稅金,收取是天經地義,沒有問題的,例如說煙酒稅,利得稅,但是,如果我們希望人們安居樂業,居者有其屋,那麼,這些額外所得的印花稅只能夠是「含淚」徵收,收得越多,我們反而更不願意。畢竟,印花稅越高,代表了市民的置業成本越高,這反而是弊民的做法。然而,當樓價高企時,加收額外的印花稅不過是權宜之計,因此,當樓價回調下來時,政府也應該把印花稅因應向下調整,讓一切回復正常。
其實,政府使用印花稅來調控過熱的樓市,非自今日始,早在二十多年前,港英政府時代,已是如此。在二十多年前,香港的印花稅只是3%,正是因為樓價在九十年代初期的急升,政府才增加印花稅,意圖壓抑樓價。然而,當樓價在1997年到達了高峰,開始掉頭向下時,政府卻並沒有相應地把印花稅減低,調整到原來的價位,反而是採用了減少樓宇供應的方式,去意圖用此來壓抑樓價。這其中的一個原因,很可能是因為在董建華政府的後期,政府的財政惡化,如果貿然減低印花稅,可能會使到政府減少收入,財務狀況更形惡化,政府既然不願看到收入減少,稅花稅便沒法還原回到原狀了。
然而,在當房地產市場陷進熊市時,政府不去相應地取消先前「需求供應」的行政措施,到了市況從壞變好、從熊轉牛時,印花稅便更加是減無可減了。或許我們可以這樣說,根據房地產市場的最基本理論,在樓市陷於最低潮時,多半也是經濟狀況最低潮時,更有甚者,這也多半是政府的財政狀況不佳的時候。換言之,在2003年香港政府發生的這個困境,很可能是一個常態。於是,在這個惡性循環的困境之下,印花稅有可能是永遠在樓市大漲時去加,但樓市不景時卻是減不了,這即是說,印花稅是只有加,沒有減,這自然是一個很不好的情況。
在2008年的金融海嘯時,樓價大跌,曾蔭權政府所採取的應付方法,不是「需求管理」,不是減少印花稅,而是減少土地供應量。這應該是香港房地產史上最為愚笨的一種救市方法,稍為對房地產市場有一點點知識的人,都不會定出這種愚笨的政策。所以,現時社會上仍然有著不少聲音,認為曾蔭權政府和地產商勾結,兩者私相授受,相互圖利,致使地產商們可以付出少許成本,賺到大錢,香港的地產商成為世界上賺錢最多的地產公司,而小市民則家住?房,貧無立椎之地,而今日香港人的房屋問題,都是拜著曾蔭權政府的錯誤政策之所致。
簡單點說,所謂的「需求管理」,並沒有增加到房屋的供應,不能解決市民的居住問題,只能夠暫時壓止樓價的急升,或阻止樓價的急跌,但這是短期的特效藥。至於土地供應,則是長期性的政策,不能夠因為一時的金融危機,便去隨便改變,再說,由於土地供應對於樓價的影響很大,但卻是收效緩慢,如果利用土地供應的增減,去應付因為金融危機所引致的樓價急跌,是緩不濟急,根本沒有作用。所以,我們才會說,當年曾蔭權政府的減少土地供應,來應付金融海嘯,是愚笨到了極點的做法。不消說的,在更早的時候,董建華政府的不先去減印花稅,反而取消了「八萬五」,自然也是錯的政策。
時至今日,因為辣招而導致的累積收入,已經有十億元之多。我們擔心的是,政府從此對於這筆收入有了依賴性,將來變得好像是2003年的董建華政府一樣,將來的市況轉差,也因為要「就住荷包」,因而不敢取消這些「不義之稅」,那就將會錯誤重演,而結果就是古人之所言﹕「則後人亦復哀後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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