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發表了那篇有關藝術政策的文章,有人問我:「那照你的看法,藝術政策應如何制定、管理?」
藝術、美感是非常主觀的,人人不同,難以用價值去衡量,因此才會出現了一個廢棄了的壽司吧,甚至是一張廁紙,也會被視作藝術品的怪現象。故此,若有人藉著政府的無知,去尋租、去偷錢的狀況,這也是一個必然,也是源出於政府的無知,以及其指派的公職人員的無能。
其實,香港的藝術政策只有一個方法可以解決,就是把它市場化:藝術無價,藝術品卻是有價,廢棄了的壽司吧和廁紙究竟有沒有藝術價值,見仁見智,但它們究竟值不值錢,能不能賣錢,卻是一目瞭然的客觀事實。
就我所知,所有最好的藝術品,都能賣錢,而且有一個大約的市場價格。你去羅浮宮隨便指出一件藝術品,商人都可馬上說出其大約價格。賣不出去的,照我的看法,除了「M+博物館」的主事人,和潛在利益者等,相信很少人會認為有價值。
通常,一個政府的藝術館,可以用比較便宜的價格,去買入藝術品,甚至有人願意免費送出:
一來這是給社會大眾欣賞,是有意義的事。因此捐贈也是屢見不鮮。
二來這是政府的承認,藝術館的長期展出,也有利於對藝術品的宣傳,這可以令到餘下的同作家的藝術品也升值,正是一家便宜兩家著。
三來這些藝術品不會在市場出售,不會對價格造成影響,反而有正面作用。
所以,政府藝術館的買入藏品,要不是有心人免費捐贈,就是廉價買入,如果要用市價,這肯定是當了冤大頭,被人騙財。這在愚蠢的香港政府,當然是常有的事。
香港已有一個龐大的藝術品市場,年成交額是260億美元。藝術品明明可以為香港賺大錢,本地藝術工作者,從藝術家到銷售人員,均在從中得利,也可以提高港人的鑑賞水平,以及提高館藏的質素,「M+博物館」的藏品雖不沽出,也可坐享升值。
為甚麼政府把一門人人得利的事情,變成了蝕本貨?一字記之曰:貪。二字記之曰:笨!三字記之曰: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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