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8月18日,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其中說到一句話:「作為業主,如果只是有一個舖位,自己都很艱難,我們都很難對他有很大的要求;但對於一些大型商場業主,我在此再次強烈呼籲他們要為租客,尤其是受今次疫情重創的行業,飲食、零售、個人服務等行業包括旅行社,提供租務方面的紓緩,無論是租金減免、免收管理費或不對不能夠按時交租的租客採取行動,例如停止租約、採取法律行動或要求這些租客撤離等。」我很懷疑林鄭月娥對於業主和商業樓宇租務市場的認識。
首先,大型商場業主非常顧全商場的形象,它們很嚴格地要求,旗下商舖要幾點開門,幾點關門,店內的裝修、擺設,甚至是服務,要如何如何,以免損壞商場形象。老實說,租客撤離,丟空了店面,對商場的形象損失極大,這根本不可能發生。
除非它能夠馬上找到一個形象品位相同的客戶,才會把現有客戶逐走,但以今時今日的市况,這又怎可能呢?
至於業主,這不是有一個舖位或幾多個舖位的問題,而是他有沒有按揭,如有,按揭成數有幾高的問題。一些舖王的狀况,由於槓桿率高,比起那些只有一個舖位但已供甩了的小業主,前者的財政糟糕得多。
現時大型商場業主通常有很低的槓桿率,然而,愈是高檔商場,回報率愈低,更加要付出非常高的管理成本,就是不開店也要支付。還有一點,很多大型商場的重要收入來自商戶的營業額分帳,把這些支出都扣除出來,連同欠租,我很懷疑現時大型商場究竟有沒有正數收入。
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我很懷疑林鄭月娥在發表意見之前,究竟有沒有研究過真正的情况。
[周顯 投資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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