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有一天,美國名嘴Oprah Winfrey到瑞士,出席Tina Turner的婚禮。她穿了Donna Karan襯衣和拖鞋,到名店Trois Pommes「濕平」,看中了一個Tom Ford的「Jennifer」鱷魚皮手袋,售價是3.5萬瑞士法郎,結果被女店員說﹕「不,不,不,你不會想看那個袋,太貴了,你買不起,給你看另一個吧。」
日前,她為了電影《The Butler》的宣傳,被訪問時,說出了這個故事。
對這個故事,我有兩個注腳﹕第一,Tom Ford的東西真的是好貴,我覺得好唔抵。況且,又唔係歐洲貨,賣到咁貴,真的是接受不了。對,我作為名牌奴隸,一向只崇歐洲,不崇美日。
第二,在前兩天,我穿了Loro Piana的內衣,價值三千元,Seven for all Mankind的牛仔褲,價值二千元,又穿了一雙Bottega Veneta的鞋子,價值五千元,走到留家廚房吃午飯。一進門口,那待應便說﹕「廚房在那一邊。」
我愕然問﹕「甚麼?」
待應說﹕「你不是來見工當廚師的嗎?」
朋友以為我會好嬲,我說﹕「才不呢!當年我染了一個七彩髮型,每天都被警察查身份證,身上還袋住十皮八皮現金,幸好警察沒有搜身,否則隨時拉返差館,嚴刑迫供呢!」
朋友問﹕「後來呢?」
我說﹕「後來我唯有請了一個司機,不在街上走,那就不用被查了。」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