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9日

虛擬貨幣規範化

 周一下午3時,一位33歲女士在觀塘創業街36號華基中心的一個單位,出售虛擬貨幣「泰達幣」(USDT,和美元掛鈎的穩定幣)給買家,當她收下350萬港元現鈔,把45萬枚泰達幣轉移後,4名持刀男子從單位另一房間衝出,搶回現鈔,並同買家一起離去。

搶走虛擬貨幣的案件,以上只是冰山一角,在去年1月至10月期間,警方共接獲399宗與虛擬貨幣有關的科技罪案,涉及總金額8,240萬港元。

這些案件之所以出現,皆因銀行拒絕支援買賣虛擬貨幣的交易,一旦被發現,必然取消戶口。而會不會被視為洗黑錢,凍結戶口現金,也是未知之數。

現時虛擬貨幣交易,最麻煩的,就是交收,除了用現金,簡直是毫無辦法。有的交易平台索性開設專門找換店,但當然也是走法律罅。

簡單點說,買賣虛擬貨幣不犯法,但卻完全沒有配套,這究竟算啥金融中心?虛擬貨幣是未來大潮流、大商機,反正政府已太窮,倒不如把它規範化,讓市民賺錢,政府賺稅,才最上算!

周顯

https://hk.appledaily.com/finance/20210119/TPFDI4TS25C55M5OXR2QHGWXE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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