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日

以為活期必可即提 幸福太久的誤會

 【明報專訊】話說近期傳媒頗為廣泛地去報道一宗新聞﹕

大陸河南鄭州一名李姓男子在銀行的活期存款有8000萬元存款,但當他準備提款時,竟被銀行拒絕提款。銀行本答應了他過幾天可以提款,但到了當天,卻被告知「上級還沒有批准」,因此還不能提款。直至此事被傳媒報道了出來,他方能成功拿到錢。

李說,他正是為了方便提取,才會選擇活期存款。銀行員工則說,提款手續是按照正常的步驟,本來就要等比較久。

內銀現拒即提款 媒體廣泛報道

至於網民的回應,包括了「這是我的錢,你的投資管理跟我有什麼關係」、「銀行在人行帳戶的頭寸沒那麼多,要拆借資金,有個操作過程」、「把錢拿去放利息了,一下子湊不回來了」、「錢還在就滿足吧,錢沒了,就得找地方哭去了。」

至於香港的討論區,則冷嘲熱諷地說「符合國情」、「唔好話8000萬元,早排起連深圳想攞10萬元都已經要預先申請」、「佢拎得返晒8000萬元,其實好好彩」……

法律沒保證活期可即提

我想,很多人都不知道,活期存款並不保證即時提款,這只是因為人們「幸福生活」過得太久了,因而才有這個錯覺。法律保證真正可以「見票即付」的,是支票戶口裏的錢,但當然,就沒有利息了。

活期存款付給你利息,照樣要把你的錢借給別人,你有什麼理由要求銀行隨時隨地便要支付給你?當你的年紀大到活過上世紀1960年代的擠提歲月,必然理解其中的分別。

[周顯 投資二三事]

https://www.mpfinance.com/fin/columnist2.php?col=1463481127012&node=1606764580224&issue=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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