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9日

周朝時代的貨幣政策

我在《貨幣密碼》說過《國語》的貨幣故事:「景王二十一年,將鑄大錢。單穆公曰:『不可。古者,天災降戾,於是乎量資幣,權輕重,以振救民。民患輕,則為作重幣以行之,於是乎有母權子而行,民皆得焉。若不堪重,則多作輕而行之,亦不廢重,於是乎有子權母而行,小大利之。』」

三國時,吳國的韋昭的注:「賈侍中曰:『大錢者,大於舊,其價重也。』」


根據單穆公的說法,以前的國王會發行重幣和輕幣兩種貨幣,兩種貨幣的法律價值相同。當通貨膨脹時,人民覺得貨幣不值錢了,便發行重幣,這叫做「母權子」,便可以令到幣值上升,回到正常狀態。

單穆公沒作出解釋:由於Gresham's Law決定了「劣幣驅逐良幣」,當政府發行了重幣之後,自然而然會大量回收輕幣,逐漸地,市場上將會只流通重幣。

反之,當通貨收縮時,錢貴物賤,則可發行輕幣,但同時繼續使用重幣,這叫做「母權子」,物價便可漸漸回復正常了。

在這時候,也是根據Gresham's Law,人民肯定會把重幣收起來不用,在市場流通的,只會是輕幣。

所以說,早在周朝時代,人們已經懂得了金融政策的基本原理:在通貨膨脹時,減少貨幣流通,在通貨收縮時,增加貨幣流通,以達到平衡。

然而,周景王的鑄大錢,和重幣、輕幣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和做法。

所謂的「大錢」,相當於今日的「法幣」,英文是「fiat money」,但由於當時尚未發明紙張,因此只有發行一種錢幣,表面價值高於實質重量,換言之,它利用法律賦予的價值,強行要求老百姓接受它的表面價值。

這是歷史有記載的第一個法幣,遠遠早於歐洲金本位時的紙幣。但從周景王和秦穆公兩人的對答,這也許並不是史上的第一次發生,只是先前的並沒有歷史記載而已。

在這之前的輕幣,原理也差不多。我估計,分別在於:第一,輕幣和重幣的發行目的,是為了平衡貨幣價值,搞好金融市場。但周景王鑄大錢的目的,是為了歛財。第二,輕幣和重幣之間的表面價值,相差不大,可以做到平衡貨幣價格的作用。但大錢的表面價值,很可能是原來價值的十倍甚至以上,否則不能達到歛財的目的。

單穆公力諫周景王不要鑄大錢,因為這是搶人民的錢:「且絕民用以實王府,猶塞川原而為潢污也,其竭也無日矣﹕若民離而財匱,災至而備亡,王其若之何?吾周官之於災備也,其所怠棄者多矣,而又奪之資,以益其災,是去其藏而翳其人也,王其圖之!」

周景王顯然是窮慌了,因此不聽其諫言,《國語》說:「王弗聽,卒鑄大錢。」

https://hk.epochtimes.com/news/2020-02-19/18270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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