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工業界立法會議員吳永嘉在立法會會議以美國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為理由,詢問當局評估美方限制港元和美元結算的機會有多大,以及如何保持聯繫匯率。財政司長陳茂波的回答是,聯繫匯率制度屬「政府內部的事」,不需要外國政府同意。以往美國限制港元與美元結算,只是針對個別機構,他相信美方為了自身利益,不會輕易限制結算……後話和本文無關,故略。
只看報道,沒看原文,不知陳司長的原文為何。不過,「以往美國限制港元與美元結算」,和「政府內部的事,不需要外國政府同意」,這兩句話表面上有自相矛盾的地方。
當然,一個政府的內部政策怎樣做,沒有人可以阻止,就算你把手上的美元儲備全都燒光,或者廉價出售,也是政府內部的事。不過,如果美國試過「針對個別機構限制美元結算」,它又可不可以限制香港政府呢?
問金管局比陳茂波更清楚
當然,當美國限制個別機構用港元和美元結算時,可以要求香港政府執行,但如果它要限制香港政府使用聯繫匯率,那是完全不同的手續,完全不同的法律,也是完全不同的執行力,不過,陳司長應該就此問題,多作解說。我都不算是無知之輩,就我所知,美國的確不可以禁止別國使用美元作為匯率掛鈎工具,不過,也許有一些法律殺着,可以使用出來,這些高深的貨幣政策操作,卻並非我所能知道,所以我真想陳司長可把答案講出來,以釋疑慮(不過這問題的答案,也許問金管局更加清楚)。
[周顯 投資二三事]
https://www.mpfinance.com/fin/columnist2.php?col=1463481127012&node=1576088873674&issue=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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