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6日

賴債經過了半世紀 市場還是會記得的

在1898年,清朝政府為了償還3年前在甲午戰爭中,簽下《馬關條約》,要對日本賠償2億兩白銀,3年內分8次付清,欠款不還則以年息5%計。清廷還了4 期後,沒錢賠償,決定發行「昭信股票」。名雖為「股票」,實則是國債,條款是20年還款期,息率是5%,很不錯的回報了。

這一次的發行債券,結果是以災難告終。人民不相信政府,不肯認購,雖然光緒皇帝下詔:「商民人等願借與否,各聽其便。」但是地方官員不理這個,「始則勸購,繼而勒購,且有因逼斃命者。」當然,中飽私囊,收了錢而不肯交到中央政府者,更是不在少數。


為甚麼人民不肯相信政府呢?清朝政府在半個世紀之前,即1853年,因為太平天國內亂,曾經進行過「勸借」,也即是向富豪們「暫時挪借,以助國用」,這一次的勸借頗為順利,但是,當內亂結束之後,清政府卻賴債了,只是用官爵職位,來作「以位代錢」。半世紀之前的賴債,人民依然記得,所以在半世紀以後,清政府已無信用,再不能借債了。

慶親王奕劻,身任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被人舉報,在匯豐銀行擁有存銀一百二十萬兩,利息是2%,居然不肯借給政府。清政府派人去查,結果遭匯豐銀行拒絕,理由是「銀行向規,何人存款,不得告人。」

事情到了這個地步,昭信股票已經信用全無,整件事只鬧了半年,便在一片倒采之聲中,完蛋大吉了。當時的廣東布政使岑春煊的評語是:「伏查泰西強國,皆有國債,其辦理妥善,皆由交銀行經理,不歸地方官吏,且本利清償妥速,行之有素,故集巨款無難。」

岑春煊的說法固然大道理,但是我認為真正的關鍵,還是在於半個世紀前的賴債記錄。

大家都知道,日本國債的數字是國民收入的2.5倍,全世界大國的冠軍。但是,像日圓這樣的強橫貨幣,為甚麼只有日本人會購買,而外國債主的數目只有區區的8.3%,這還是這兩三年來,中國政府大手購進,才有的數字,已經是大幅增加了。

我的看法是,金融市場認為,日本人是一個不要臉的賴債國家,所以在市場上,根本無人相信它的信用。

日本人在甲午戰爭時,第一次發行軍票,此後的每次戰爭,如1922年的入侵西伯利亞、1931年的入侵東北、1937年的入侵華北,以至於1941年的太平戰爭,都印發過軍票,來支付軍費。

這些軍票,在最初的時候,日本人是全數償還的。但是,在東南亞戰爭時,它在香港、在菲律賓、在馬來西亞發行的軍票,卻是賴了債,沒有償還。馬來西亞的軍票還有一個很好聽的名字,叫「香蕉票」。

這令到日本在國際間,信用盡失,六十多年過去了,大家仍然認為,日本是無恥的賴債國家。香港和菲律賓都曾經為日本軍票,向日本政府起過訴訟,但是都給日本法院判決輸了。這證明了,就是在一個民主國家,其法院當牽涉到「外人」時,也是沒有公義可言的。

總之,這些無恥的賴債史,嚴重的影響了日本舉外債的能力。

https://hk.epochtimes.com/news/2019-12-06/2850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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