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5日

強制披露交易對手身分屬德政

【明報專訊】我並非立場至上的人,在今日香港的社會氛圍,並非一件好事。不過本文不講政治,而是講財經。有人認為,我常常針對證監,但其實只是就事論事,像證監年前通過禁止大折讓發新股,我從資深投資者的角度看,便認為是德政。

日前證監又有新措施,是要求披露交易對手的真正身分,我也認為是德政。要知道,上市公司的大部分鼠竊狗盜的行為,都是來自關連交易,也即是我們行家常說的「偷錢」。

關連交易也有好的 不應一刀切
當然,關連交易也有好的,例如當年呂志和家族把澳門賭牌注進嘉華建材(0027),成就了今日的銀河娛樂。因此我也認為,不應一刀切地把所有的關連交易切斷。然而,如果是偷偷摸摸的去做,明明是關連交易,但卻不公布出來,例如幾年前的東方明珠石油(0632),為什麼要偷偷摸摸不公布?自然大有文章,絕對應該禁止。

不過,現時很多基金的目的,就是為了隱藏身分,因此雖然市况不景,但九號牌基金仍然大受歡迎,正是因為「人頭基金」的盛行。我懷疑證監究竟有沒有能力嚴格執行披露交易對手的真正身分。

再說,有時做交易,真的很難做到知曉對方的真實身分。對方有心騙你,你又怎可以防避?但話說回來,如果交易對手也要受到證監監管,這麼麻煩,如果是非上市公司,很可能索性取消交易算了。

[周顯 投資二三事]

https://www.mpfinance.com/fin/columnist2.php?col=1463481127012&node=1574624488361&issue=201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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