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點說,籠屋是香港之恥,不過解決並不困難,皆因居住環境實在太差,政府有很多的空置空間,例如荒廢的學校、公共設施等等,只要放置了雙人床,有儲物櫃,有公共衛生間和熱水供應,月租500元至1,000元,便可大量徒置住在籠屋的單身人士。
至於劏房,這是無法滅絕也不用滅絕的。此話怎解?
在所有的大城市,只要是市中心,必然有劏房的存在,就算是在美國紐約、日本東京、英國倫敦,也有劏房。當年的香港,就我所知,灣仔有英利大廈,銅鑼灣有蟾宮大廈,200多方呎的面積,和劏房也分別不大。遠一點,屯門也有龍床盤,面積不過是一百多方呎而已。北角莊士維港軒的單位也不過是約200方呎。
倫敦有所謂的「Pied-a-terre」,即是一個在鄉間有大房子的紳士,在市區也有一個幾百方呎的小單位用來歇腳。
可以這樣說,由於市中心的工作機會和平均薪水比起其他地區高得多,交通往返市區和邊遠地區非但費錢,還浪費時間,再說,市中心的夜生活多姿多采,因此,它永遠有居住需要。
試想想,一個年輕的單身男女,根本不需要住上太大的面積,約一百方呎,有一個私人空間,已經很足夠了,只有結婚後、有了子女的人,方才需要更大的空間。
所以,劏房根本不需要滅絕,而是要更好的管理:增加供應,讓它的價格降下來,例如說,市區的劏房租金降低一半,以及把它的質素提高,令它從陰暗骯髒的舊樓或工廈,不合消防條例非法間隔,變成窗明几淨的宜居新樓。市民住在工作地點附近,也有效的減低了上下班的交通壓力。至於市中心以外的外圍地區,則可建築較大的公屋、居屋、私樓,這才是土地的有效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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