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煙不酒,甚至不喜歡別人吸煙喝酒,皆因吸二手煙對別人有害,喝酒會失理性,甚至失身,這些,對我本人只有壞處沒有好處。然而,我卻是煙酒的支持者,這完全非關個人利益和喜好,而只是很冷靜地去思考後得出的結論。
唐英年財政司長的任內,我唯一支持的政策,是撤銷紅酒稅,我甚至提倡煙稅全免,以減輕低下階層煙民負擔,也可能因而增加了香煙貿易,促進了經濟。同樣道理,我也是支持加熱煙和電子煙的鷹派。
加熱煙和電子煙都是新科技下的產品,也都是香煙的替代品。簡單點說,前者是煙草產品,後者是把液體加熱,不含煙草。這兩者當然對身體有害,但害處不會高於香煙。
最重要的是,它們對二手「煙民」的傷害不大,即是不會「害人」,這是它們比香煙優勝的地方。技術上,加熱煙也含有害氣霧,但同樣物質也存在於某些加工食品和飲品之內。
這議題炒熱,皆因《2019年吸煙(公眾衞生)(修訂)條例草案》,開了十幾次會,也沒得出結果,後來因黑暴而中斷了,現在又重新審議起來。
不消說,公共衛生界和教育界是反對者,事關加熱煙和電子煙雖然害處低於傳統香煙,但「有害物質畢竟是有害物質」,「多個選擇」也許令到「吸煙」的總人數增加,而害處較少和不傷害到二手煙民反而可能令到更多人去嘗試……後一原因的確可笑,但亦不得不佩服其創意。
從正面的角度看,由於這兩者是更好的替代品,根據外國的經驗,這令到大約1/4的傳統煙民轉吸它們,因而變相改善了公共衛生。
現時整個西方的大趨勢,包括了美、英、日、韓、德、法等67個主要國家,都企圖把它們納入規管,而非一刀切地全面禁止。內地打算在本年修訂法例,將「電子煙等新型煙草產品」納入傳統煙草的監管。
在香港,兩大陣營的立場是:反方,兩者全禁;正方,禁電子煙規管加熱煙。至於我,則必然是兩者全開放、納入監管,原因很簡單﹕香港是國際城市,沒理由外國的電子煙或加熱煙民到來,居然「吊煙龜」,未免太丟人了!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