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6日

買唔起才有納米樓


【明報專訊】報道說,林鄭月娥就施政報告閉門諮詢了一班全國政協委員,有發展商政協說,因為政府嘅招標限制,令到發展商要起大單位,如果可以在數目限制上放寬,就可以增加供應。這時林鄭帶笑反問:「咁係咪要起多啲納米樓?」

發展商政協則舉例說,有時在限制下要建造800至900方呎的大單位,如果放寬了,則可以建造400至500方呎的小單位,適合香港一般家庭用,而他也說現時納米樓太多了。

400呎單位變豪宅?

對此,我的註腳是:

第一,在這地球上,沒有人喜歡住納米樓,只是因為買不起大樓,才被迫買納米樓而已。所以,納米樓是應市場所需,就像幾十年前的人買米,幾両幾両的買,只因沒錢,現在白米供應充裕,人們一買就是一兩斤包裝啦。好像日本,現時人人住大屋,細屋只有香港人先至會去買啦。

第二,800至900方呎是大單位?我家住跑馬地,有前公務員宿舍出售,一個單位有2500方呎,現在連退休特首都買不起,除非貪污啦。為什麼別人的居住標準愈來愈高,我們愈來愈低?

第三,發展商政協仍然是想玩數字把戲,供應總呎數不變,割多幾個小單位,就是增加供應了?

第四,幾時香港把「400呎」變成了單位大小的標準?大過400方呎的,就是豪宅?我們回到了幾十年前的中國,吃肉是奢侈?

[周顯 投資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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