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6日

渣打馬拉松悲劇的發生有著其必然性

這些年來,香港人越來越是注重運動和健康,在課餘或工餘參與運動的人越來越多,這自然是一件好事。同時,香港人在運動方面的質素也在不停的上升,自從「風之后」李麗珊在1996年拿到了滑浪風帆的奧運金牌以來,在大部份的國際性運動賽事當中,香港的運動健兒皆拼到了不俗的成績,截至2010年中,有32名參與7個體育項目的香港運動員位居世界前20名,29名參與6個體育項目的香港運動員位居亞洲前10名,如果計算香港人口,本地的體育事業可以說是極度蓬勃的。
體育固然是有益身心的活動,而適量的運動是對所有人都有益的,可是我們也千萬別要忘記,太過劇烈的運動,反而對身體有所損害,一個職業運動員的平均壽命往往低於人口的平均數,而每年均有人死於過量運動後的猝死,也已不算是新聞了。所以,當今年的渣打馬拉松的參加人數到達破記錄的70,000人時,已埋伏了它造成了一死二危殆數百不適的樂極生悲結局。
香港國際馬拉松是香港最大型的馬拉松賽事,因為由1997年開始至今,均由渣打銀行主力贊助,所以名為「渣打馬拉松」。這是一場盛事,每屆都可吸引數以萬計、來自世界各地的賽跑好手參加,更設有半馬拉松和10公里的賽事,方便與眾同樂,讓沒有能力跑完全程的人也可以參與這項盛事,主辦單位當然更加臉上有光。可是問題就出現在「與眾同樂」這個乍聽上來完全完美的本意之上。
馬拉松是一項極耗體力的運動,它不同於緩步跑,更不同於香港的另一項著名善事「公益金百萬行」,後兩者是誰都可以參加的輕鬆運動,但是跑馬拉松,卻是一項專業的運動,有如踢標準足球場的足球員,並非人人有這體力去參加。如果一項體育盛事的參加者可以達到7萬人,相信大部份人抱著的心態,是來參加嘉年華會,湊一湊熱鬧,多於視之作為一項專業而劇烈的競技體育活動,這一死兩危殆數百人不適的慘劇,當然也是因為這項錯誤的判斷而產生。
根據社會學的組織理論,任何一個組織,都有自我擴大的本能,因為做大做強,就是代表了組織的成功。可是,當做大做強的同時,也會產生許多在初時不察覺的小問題,當它的規模越過了臨界點,問題將會突然產生,那時始料所不及,令人意想不到的。打個例子,銀行的前線職員銷售結構性產品,最初的時候是由專業投資者所購買,但是當它越銷越多時,市面上的專業投資者已給竭澤而漁了,那就只能向目不識丁的老婦人下手了。
同樣道理,有這水平參加馬拉松賽事的人只有一小撮,當它的參加人數越來越多時,必然會導致了很多不夠水平的人也來趁熱鬧。主辦當局的設立十公里和半馬賽事,固然是給了一道階梯給不夠水平的參加者,但這好比銀行把結構性產品的入門門檻從一百萬美元減至一百萬港元,結果必然是令到更多不夠水平的人參與高危活動,而後來的發生風險,也是可以預言的。
所以,渣打馬拉松的發生意外,其實是可以預卜的,就像當年的「雷曼債券」一樣。但當然,這並不代表我們不贊成這項盛事,而是想提醒大家,運動和投資一樣,都是好事,不過有一些高危的項目,大家必須打醒十二個精神,明瞭其風險的所在,才好參加,否則樂極生悲,就不大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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