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說,日本對中國已經道歉過很多次了,但又有很多人說,日本不肯反省,始終沒有向中國道歉過。這兩種說法,都有大量的人引用過,因為引用的人通常都不很清楚真正的內涵,所以常常搞錯了。
在中日開始建交,田中角榮在1972年訪問中國時,已經向中國表示過「迷惑」了,但是,在日文之中,「迷惑」的意思,只是「給對方添了麻煩」而已。
跟著,日本也有過好幾個首相,表示過「反省」和感到「歉意」,這是日本的立場,但很明顯,這是「feel sorry」,和「apologize」是有很大的分別的。
人們常常搞錯了這兩種分別,所以便有了「日本道歉了很多次」和「日本不肯道歉」這兩種不同的說法。
另一個轉捩點則是在1998年10月,南韓總統金大中訪問日本,簽署了《日韓共同宣言》﹕「日本在過去殖民地統治時期,造成韓國人民重大損害和苦難,為此表示悔意和由衷道歉。」
所以,另一個問題在於,為甚麼日本不能夠像對南韓般,向中國作出一次性的正式道歉呢?
以上的陳列,我在早前一篇有關日本對中國的道歉史的文章,已經論述過了。但以下的,則是新發現。
在金大中訪問日本之後的一個月,當時中國的國家主席江澤民也訪問了日本,據說,日本也向江澤民提出了相同的條件:日本可以正式道歉,但是,這是一次性的道歉,當完了之後,中國可不能再把這事件挖出來,向日本喋喋不休的找麻煩了。
換言之,如果日本道歉了,中國可再不能就當年的歷史故事,向日本找麻煩了。這是牽涉很大的,例如說,日本想進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中國可不能用「它還沒有反省歷史」,以這個理由來作出反對。
所以,就中國的國家利益,還是把這個拖著,久不久拿出來,借題發揮,罵一罵日本人,是最上算的事。總好過接受日本人的道歉,威一陣子,以後便失去了這一件威力強大的武器。如果我是江澤民,也會作出同樣的決定。
因此,真正的原因,是中國不肯接受日本的正式道歉。
以上的說法,我是從幾個日本專家的書中看到,其中一個還是大大有名的Richard Bush(卜睿哲),應該是錯不了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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