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鈴薯本是美洲的土產,十六世紀帶到了歐洲。由於它的形狀太醜陋了,人們以為吃了它會生麻瘋病,皆因其形狀有點像麻瘋病人的手。故此,人們只把它用來餵牲口。1748年,法國政府甚至禁止農民耕種。
從食物學的角度看,生吃馬鈴薯非但難吃,而且不易吸收。不過,由於歐洲常常發生飢荒,在迫不得已時,也不得不吃它。
七年戰爭時,法國人Antoine-Augustin Parmentier因是戰俘而被普魯士關進監牢。當時的普魯士國王弗德烈二世下令農民種植馬鈴薯,專門給重罪犯人吃。Parmentier吃後發現自己既沒麻瘋病,也死不了。
1763年,他獲釋回到巴黎,先是把馬鈴薯給痢疾病人吃,有了信心後,決定推廣這食物。他所用的推銷手法,直至今日,也是被廣泛使用的最有效方法。
他的方法,就是用馬鈴薯來宴請國王、王后,以及名人,並且大做宣傳。最絕的是,他派軍人去守護馬鈴薯農田,以顯示其貴重,但在晚上偷偷撒軍,讓人去偷來吃,增加流通性。說穿了,現時的愛馬士包包,本質上也不過是名人效應+飢餓行銷,用的也是相同招數。
就是為此,馬鈴薯從歐洲爆火起來,直至今天。Parmentier當年泡製馬鈴薯的食譜,就是把它切丁,加上蒜、迷迭香、橄欖油,焗熟,稱為「Parmentier potatoes」,直至今天,還是西餐館的流行菜式。
作者簡介:
周顯,著名的炒股理論家,吃喝玩樂家,不著名的歴史學家、政治學家,過去還曾經當過社論主筆和武俠小說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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