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在監獄渡過餘生,應是板上釘釘的事情,因此其律師團隊的所作所為,不過是政治騷,與法律無關。日前,其國際律師團隊會晤英國首相辛偉誠,目的也是如此。
日前,辛偉誠在下議院就有關事宜接受議員質詢時,表示會繼續關注黎智英事件,並且堅稱根據《中英聯合聲明》,英國有權介入香港事務。
究竟英國有沒有權介入香港事務,根據《中英聯合聲明》,說穿了,不過是中國和英國的各自表述:中國不承認不平等條約,所以英國根本沒有對香港的任何權益。英國則堅持三條條約有效,它只是自願放棄香港,因此,它認為,假使香港發生任何改變,它均「有權」去介入。
這又得回到中英談判之時,英國究竟是否因為中國答應香港「50年不變」,甚至是給予香港民主,所以才自願放棄香港呢?
答案是:從來不是!從一開始,它只是希望以主權換治權,意即:香港和九龍半島的主權是我的,但因我需要在1997年交出新界,現在我願意用香港和九龍來交換新界的50年、100年的延長治權……大約是這樣。
然而,鄧小平卻不答應,堅持在1997年收回香港,而英國又不敢同中國動手交戰,因此才有了《中英聯合聲明》。
所以,《中英聯合聲明》並非交換條件,既然不是交換條件,那英國又如何「有權」呢?
當然,究竟是否交換條件,用不著在外交上說話,打一仗,由戰勝者說話,就可以了。1982年的英國,不敢與一窮二白的中國打一仗,今日的英國又可敢呢?
不過,英國也可以效法當年的Shleswig-Holstein模式,自己打不過,便找個大佬助拳:奧地利打不過丹麥,找普魯士助拳,理由正是丹麥違反了當年的協議,修改了與Shleswig-Holstein的憲法關係。所以,英國其實也不過是想找美國來助拳,否則給辛偉誠天大的膽子,恐怕皇家海軍也沒有能力來到南中國海,挑戰中國吧?
作者簡介:
周顯,著名的炒股理論家,吃喝玩樂家,不著名的歴史學家、政治學家,過去還曾經當過社論主筆和武俠小說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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