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的「攬炒十部曲」,在上星期,還可以找到原文,但在筆者寫本文的這一刻,原文已被「404」了,就我所知,唯一可找到的全文連結,只有《大公報》的網站。
更有趣的是,在《大公報》網站刊登的原文,並沒有添加任何形容詞例如「萬惡的」、「賣國的」諸如此類,而只是平平實實地,把原文照鋪出來,彷彿這就是其旗下受薪作者的一篇署名文章。
對此,我和朋友的閒談,評語是:「原作者究竟可不可以控告傳媒侵犯版權呢?」看來這得問問法律專家才成了。
總之,正如上周所言,大拘捕的法律依據,不在初選、不在否決《財政預算案》,而在於「攬炒十部曲」。這從其原文的下架,可知我的說法正確,然而下架的日子是在大拘捕過後許多天,可以證明其當事人的政治觸覺不夠敏銳,難怪被一鋪清袋了。
上周說到,「攬炒十部曲」之所以被視為犯罪證據,重點是第八、第九、第十步,然而,如果細看原文,第八部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宣布香港進入緊急狀態,中央政府把國家安全法直接適用於香港,解散立法會、成立臨時立法會、下屆特首由協商產生,大舉拘押民主派領袖。」至於第十步,則是「西方國家對中共實行政治及經濟制裁。」
簡單點說,這兩部曲,大致上已經完成了,在現時民主派的眼中,也實質上等於是成立了臨時立法會和協商產生特首了。
這證明了戴耀廷有先知性的預測,測到政府對於抗爭行動的回應,甚至是預期在2022年1月完成的「十部曲」,足足早出了一年已超額達到,皆因政府不待前「七部曲」,也即是「35+」的完成,而是在其提出後、未實行,已然提前動手,因此「省掉」了一年光陰。
至於第九步,是「香港社會街頭抗爭變得更加激烈,鎮壓也非常血腥,港人發動三罷,令香港社會陷入停頓。」這並非政府所能控制的事情,反而是泛民,也即是戴耀廷及其黨羽,並沒付諸實行。
總括而言,「攬炒十部曲」其實已獲得了幾乎是完全成功了,與事者應該額手稱慶,我不明白,為何他們反而好像對大拘捕覺得意外呢?
作者為小說作家、報社主筆、股票投資者,吃喝活樂的專家。
https://www.am730.com.hk/column/%E8%B2%A1%E7%B6%93/%e6%88%b4%e8%80%80%e5%bb%b7%e7%9a%84%e6%94%ac%e7%82%92%e5%8d%81%e9%83%a8%e6%9b%b2%e5%8f%aa%e6%ac%a0%e7%ac%ac%e4%b9%9d%e6%ad%a5-259799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