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去年1月10日及11日,富豪X收到一個陌生號碼來電,打了三次,X沒接聽。其後,陌生號碼經WhatsApp發送一張照片,是他太太Y在家中赤裸背部的相片。發訊人是「阿雄」,聲稱若X可買回妻子的裸體片段,否則兩天後,他會以高價售予他人。
事件其實是阿軒和阿傑均曾在X家任保安,在7、8年前,透過閉路電視,看到Y換衫,露出乳房及背部,即掏出手機拍下24秒的畫面,拍到Y脫下裙子,只穿內褲行走,上身赤裸約兩秒,其後Y用手遮掩乳房。多年後,兩人身陷財困,由於不便出面,於是找了認識了廿多年的朋友阿雄出面交涉,贖回換衫片。
X後來報警,由警方督察假扮其助手陳先生,與阿雄聯絡。其中一句有趣的對白是由阿雄直接再找X,質問他:「你派嚟嘅人究竟係幫你定害你?佢講到只畀幾千蚊交易,我淨係要搵出你嘅電話碼已使咗幾萬蚊。如果唔處理好,你嘅名聲會受損,屋企人亦會擔心。」、「「從今開始我只會搵你,其他人只會令事情複雜,你諗清楚後果」。
雙方多次交涉,達成協議,用1億元買片:先以現金支付5,000萬元,半年後分兩張期票,支付2,000萬及3,000萬元。我從來未見過有勒索犯會接受支票。那位督察說出來時,如可忍住笑,已很難得了。
被捕後,阿雄的說法是,阿傑提出索款9,000萬元,阿雄可得5,000萬元,阿軒則取4,000萬元,後來阿雄自行決定叫價1億元。阿傑說的版本是,他叫阿雄開價3,000萬元,三人平分,他不知阿雄開價1億元。其實不同的說法一字咁淺﹕層層加上去,個個都想食價囉。
經歷三個月談判,決定4月1日愚人節早上在中環天星碼頭停車場頂層交收。阿雄指明要舊鈔票,「助手」堅持面對面交收,阿雄原本拒絕面對面,最終妥協。不單如此,他還自己的私人電話號碼給了「助手」,並披露自己的綽號。
最終,兩人同意X安排車子,載他到偏遠地方,檢查片段和交易,阿雄本來帶了探測器,以檢查公事包有否裝設定位追蹤,怎料遺留在拍檔車上。阿雄要求將5,000萬元現金分成10份,但「助手」推說已將現金放入三個公事包。當他準備搬公事包時,即場被捕。20分鐘後,阿軒在家中被捕,阿傑在4小時後落網。
這事件的關鍵處在於:照片可以大量覆製,匪徒如何保證自己收錢後,不會繼續勒索,或照樣公開照片呢?答案是:阿雄自稱老一輩黑幫成員,收錢替人消災解難,絕對不會背叛片主。
我在此把這故事寫出來,皆因我覺得很好笑:一個名媛的裸照居然價值1億元?在裸照而言,以上只是小兒科,並不算太過淫褻。如果是通姦、孌童,或者是牽涉到性罪行,當然值錢,但如果1億元可以賣出自己在被偷拍時的裸照,估計很多名媛都願意出售。
總括而言,這三個傻犯一開始便錯了,就是對於價格不敏感,就算不計上其在過程中的蝦碌,也是「笨」有應得。
作者簡介:
周顯,著名的炒股理論家,吃喝玩樂家,不著名的歴史學家、政治學家,過去還曾經當過社論主筆和武俠小說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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