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3日

被微信女所騙 實乃輸告贏要?

 【明報專訊】看《新聞透視》,有人參加了微信女/炒股群組之類,輸了不少錢,其中有人輸了200幾萬元。

照常識判斷,不會有人在群組初認識一個人,便去買幾百萬元股票……就算蠢,也蠢不到這地步。因此,這其中,必然有報道沒講的內情,只是因為記者唔專業,沒智力揭露出來。

照我對微信女/炒股群組的理解,受害事主多半是在之前贏了不少錢,得到了甜頭,因此愈來愈心雄,愈買愈大,方才會發生以上案件。但當然,她不會把故事的全部說出來,否則就搞不成新聞了。另一個可能,就是美人計或美男計,但這機會比較低。

另類的「輸打贏要」

事實上,我並不認為,這些人會以為炒股票是很安全的行為,肯定知道其中風險,也肯定知道其中有騙人的成分,只是個個都以為自己的智力可以凌駕於騙子之上,誰知道自己畢竟還是被騙了。說穿了,這些案件,也不過是另類的「輸打贏要」,可稱為「輸告贏要」。

那為什麼警察和證監不作出行動呢?其實,如果根據法例,要拉這些騙徒十分容易,可是,一旦成了先例,就會造成政府可以把討論股票的人大部分都拉掉,連討論區也沒有人敢再去講股票了,因為你根本無法分得出誰是騙徒,誰是真的在群組亂吹的傻瓜,而後者的數目,遠比前者多得多。

[周顯 投資二三事]

https://www.mpfinance.com/fin/columnist2.php?col=1463481127012&node=1614020641502&issue=202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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