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這是兩年前寫的一篇文章,當時已寫明了是初稿,徵求讀者的意見。後來加入了不少讀者的寶貴意見,再加上這兩年來不停的搜集資料,終於完成了這篇偉大的研究報告。
2.
本文極度變態的文章,如果閣下是心智正常,請馬上放棄閱讀,否則可能令你嘔心、瀝血、反胃、腦溢血、眼火爆、大小便失禁,一切後果,本人概不負責。因為別人是「趙完鬆」,而我則是「寫完鬆」,絕對不會為筆下文章而負責,這叫做「文責你付」。
不必額外聲明,作者自問是一個心理變態的人,才能寫得出以下研究報告。
3.
我認識一位美女,很愛做飯,而且常常創作菜式,很可惜,她的創作力實在令人倒胃,新創的菜式通常都吃得令人哭笑不得。我希望她的做愛功夫遠比做飯高明,否則可能永遠也嫁不出去。唯一肯定的是,直至作者下筆這一秒,她還未嫁出去。
我的高見是,創作新菜式並非亂創或亂作一通,而是先在腦中思考,想一想這種配搭是否可行,才去嘗試。這正如一個科學家做實驗之前,先得搞好理論,證明這件事在實際上是有能存在或發生的,才去做實驗去證實理論,如果亂踫亂撞去做實驗,希望撞出一個結果來,九成九的結果是徒勞無功,空幹一場。
基本上,一個廚藝高手只須在腦中思考,已可把味道想像出八九成,而不需真正的下鑊,例如說,菜遠只能炒牛肉,臘肉也不妨,如果是炒豬肉或炒羊肉,則單是想像,也知不好吃了。
因此,人肉應該用甚麼方法來烹調,從腦中思考便已足夠,不用真正的殺人下鑊。這就是食腦。
4.
最後,人吃人其實歷史悠久,也有著極多的記載,主要分成三類﹕
第一類是飢荒類。不說別國,中國幾乎在每個朝代,都出現過大規模的飢荒,而凡是大飢荒,都有「人相食」,或「易子而食」的記載,漢代的黃巢的軍隊曾經把俘虜放進石臼,連骨帶肉磨成肉醬,分給將士而吃之,但以上的都是為填飽肚子而幹,並非烹飪為本,因此對本文沒有參考價值。
第二類是習俗類。不少原始民族都有著吃人的習慣,人類學家見到了,便會記載下來。例如說,斐濟群島的原居民會把人肉放進爐裏烤,又或是切成小塊,放進罐裏炖,也會加入草藥一起煮,又有菜又有肉,以確保營養均衡。但這些由人類學家作出的記載只簡單地描述了事實,並無烹飪食譜或美食學上的價值。
第三類是偶爾出現一個兩個吃人變態狂魔給警方抓住了的新聞報導。通常,這也不列食譜,所以也沒有參考價值。
雖然如此,但我已盡量把可以參考的資料都記了下來。。
5.
首先說的是屠宰。
殺的過程首先是要快,悶死或一刀切斷喉嚨都是不錯的方法,但是一刀砍斷脖子則會令到鮮血四濺,不易收拾殘局。新界圍村的村民殺狗時,喜歡亂棍扑死,但這太不人道,而且沒有證據說明這種殘忍的殺法會令到肉質更鮮美。一般而言,殺生都是以快速為上,殺的時間長久了,肉質就會變壞,也許是因為恐懼分泌出來的化學物質的緣故。
可以想像得到,凌遲處死的倒霉鬼的肉一定不會好吃,砍頭的會好上一點,如果是坐電椅,則可能會因電解的過程令到人肉產生了質變,打毒針自然更壞,生病而死的人更是吃也吃不得,意外死者還可以,但得快速處理屍體,否則會肉質也會變化。
6.
宰殺了之後,跟著是放血,這是必須的工作,否則分割骨肉時血會濺出,染髒衣服。放了的血承載在容器,備用。血的做法就像豬紅和雞紅,十分容易,不贅。
第二個步驟是剝皮,這得需要技術。這些人皮如不浪費,可以留作炸,像炸豬皮一樣,但炸前請記得要先拔毛。
跟著是開膛,把內臟全部拿出來。然後把身體分成四肢、頭顱、軀幹,這需要很大的力氣和一把很快的刀。注意﹕中文的「快刀」其實是「鋒利的刀」的意思。
軀幹的處理方法,首先是一分為二,把肋骨和脊骨分開,這中間是有一個關節的,必須從這個關節著手。分成前胸和後背兩部份後,便把肋骨砍開成為數份,背脊骨則著關節劈開。手腳也是沿著關節,一分為二。
至於頭顱,則先留著,備用。
7.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味道,是肯定的事,但是我們並沒有吃不同人種的記載,因此並不能區分黑人、白人、黃種人的味道之別。這正如烏雞比黃種雞更有營養,黑毛豬比白毛豬更好吃,但是這並不能夠證明黑人的味道和營養更勝於白人。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任何生物都是年幼的肉最鮮嫩,但是年紀越大,則因經歷豐富,可能是因為吃過更多不同的東西,其肉會更有風味。至於十三至十六歲時,正當發育時期,肉生長得太快,所以味道是最劣的。養過牲口的人都知道,生物發育完成後,得再養上一段時候,雞是三個月,牛是一年,豬好像是半年,這段時間並不長肉,但卻能令肉質更有味道,從養肉的角度看,這是增加成本而不能增加肉量的做法,所以很多農民都不捨得這種浪費。
8.
正如老母雞用來熬湯,老女人也應該用來熬湯,因為骨肉夠靭,熬多久也不會變爛。除了熬湯之外,也可以風乾,來造臘肉之類,有讀者認為可作魷魚絲之類,但我懷疑其成效,因為魷魚的肉質大異於陸上動物,魷魚可造絲,但人肉的絲相信會比較像豬肉絲,或豬肉鬆。
肥人最好用來作火鍋,最好當然是常作按摩的那種肥佬肥婆,因為這樣,雪花才夠均勻。但其實,無論從那個角度看,肥人一定比瘦人好吃,正如肥牛、肥豬、肥雞都較好吃,而且營養也更為豐富。
素食者適宜吃刺身,因為生寄生蟲的機會較低。人類本是雜食動物,本來不宜生吃,但是由於人類不吃生肉,所以生吃的危險性也不會太高。
運動員的肉最結實,相信野人也同樣,不過現在世界的野人供應不足,在巴西有一百萬人,巴布亞新畿內亞有一些,不過野人的營養不足,味道應該及不上運動員。這些常常運動的「走地人」的肉質較為結實,最適合的烹飪方法是炆煮,烹至稔為止。
此外,新鮮的人才能清蒸,還必須要活殺,否則味就不夠鮮了。當肉質不新鮮時,就得多用調味料,咖哩是其中的一種方法,四川的「水煮」又是另一方法。
至於嬰兒,肉這麼嫩,最好是原隻活燒,像燒春雞般。至於還未成形的胚胎,可以半生熟來弄,類似越南的鴨仔蛋。
9.
英文有一句諺語﹕「you are what you eat.」人類的食味應同我們吃的東西大有關係。
這就像西班牙的「黑蹄豬」,因為只吃橡果,所以身上也有一股香味。有人吃過真正的「果子狸」,即是只吃果子維生的狸,說吃起來帶有生果的清新香味。而我們平時吃到的,則不能叫作「果子狸」,因為品種雖同,但吃的不是果子,所以只能叫作「雜狸」,味道是大有分別的。
人類也是一樣。只可惜現代人太過雜食,相信不可能有如此清純的好味道。但當然了,大魚大肉、吃香喝辣的人的營養較為豐富,味道會比較好。不排除四川和湖南人會有一陣辣味,印度人有咖喱味。如果是一個從小出家,不但素食,而且愛吃生果的青年和尚,肉味可能是最清新的,此豈非唐僧歟?
10.
人在被吃時,專門名稱是叫「兩腳羊」,一般認為,味道帶點兒羶。烹煮時應多放調味料,例如五香、八角、山椒、孜然之類,以作辟羶。順帶一句,其實牛肉也帶點羶,魚肉也有魚腥,所以人肉有羶味,並不出奇。
北宋時期,有一個醫師,叫「莊綽」,寫了多本醫書,在其著作《雞肋篇》說﹕老瘦男子叫「饒把火」,即是「慳D」,完全不好吃,青年女子叫「不羡羊」,想來是最好吃的「品種」,小孩子叫「和骨爛」,而小孩子的好吃程度,有見於《輟耕綠》﹕「淮右之軍嗜食人,以小兒為上。」
《輟耕綠》的作者叫「陶宗儀」,是個不第文人,生長在元明之交。這本書寫的是元末時代的典章和軼事,也有記錄先朝的故事,其中有一句﹕「……男子止斷其雙腿,婦女則特剜其兩乳,酷毒萬狀,不可具言……」吃女人的乳房,相信是因為其脂肪最多,至於男人的雙腿,猜測是因為雙腿的活動最多,因此最有咬口和肉味,不排除「雙腿」還包括了最肥美的屁股。這種吃人方法固然是浪費,但也指出了男人和女人最好吃的究竟是哪個部位。
這本書也記有剝皮的方法﹕「先用沸湯澆潑,卻以竹帚刷去苦皮。」尼日利亞的原居民也是使用相同方法去刮毛,證明了這種方法的效率。當然了,如果先用熱水去淋之,再用竹帚去刮,這塊皮就不能用來「炸人皮」,物盡其用了。
11.
《水滸傳》在第二十六回「母夜叉孟州道賣人肉,武都頭十字坡遇張青」中寫著﹕「只見一個小嘍囉掇一大銅盆水過來,放在面前。又一個小嘍囉捲起袖子,手中明晃晃拿者一把剜心尖刀。那個掇水的小嘍囉便把雙手潑起水來,澆那心窩裏。原來但凡人心都是熱血裹著,把這冷水潑散了熱血,便脆了好吃。」
我的朋友蕭定一剛和他的新婚妻子在2010年在波利尼西亞渡了蜜月,這地方的原居民以前也有吃人的習俗。他們先用海水洗乾淨了屍體,刮洗乾淨,把內臟拉出來,把人身烤熱了,然後要麼切碎,要麼把熱石頭於放進人體之內,最後是把所有的肉放進了熱石頭的坑內。也有一個例子,是把人五花大綁,直接放進了坑內。最後的步驟是蓋上一層泥土,以免熱氣散走。不管事前如何玩花樣,最後就是「石頭燒」,英文叫「stonegrill」。
尼日利亞的Jarawas族則把人體包上泥巴,放在火裏燒,這是中國的「叫化雞」做法,這裏可叫「叫化人」。
但如果論到吃人肉的老饗,則以巴布亞新畿內亞的原居民最為地道。他們喜歡生烤活人,因為這種烤法會更美味,不過這種吃法現代人不宜,因為未洗便烤,未免太骯髒了。有時候,他們也會把人綑綁著,需要時才割一塊肉來吃。我在十多年前,在珠海的一間地道餐廳,見過一頭可憐的驢子,也是身上血淋淋的,也給食客隨點隨吃。
前面說及過人肉刺身。我相信,其味道不會太好,因此極不流行,在非洲和大洋洲都有過記載,但不多。從烹飪的角度看,人肉刺身並不會太好吃,因為人肉不會太柔軟,所以必須切得極薄片,而且也得挑含有多脂肪的人,亦要配合汁醬來調味,原居民沒有這麼快的刀來切片,也沒有偌多的汁醬,而且,他們也罕見肥人,所以在那裏並沒有吃人肉刺身的客觀條件。<p> </p>12.<p> </p><p>其實,人類就像其他生物,每個部位都可以吃。</p><p>脂肪留來作熬油,深水埗的「豬油渣麵」是聞名的美食,「人油渣麵」相信也差不了多少。耳朵就像豬耳朵,可以用來作涼拌。頭髮炸脆了,可以當作小吃。骨頭可拿來熬湯。至於淋巴,則可用來造醬肉。至於裏脊肉之類的精肉,當然是作「人排」之用了。沒有用途的碎肉,則可混成一起,製作「午餐肉」,或香腸。內臟可分而烹之,或效法牛雜,製成「人雜」。</p>最後,也最絕的一種,就是人腦。其中一種做法,就是打邊爐。我吃麻辣火鍋時,最愛的就是吃豬腦了。但是真正的最佳吃法,還是……你有沒有吃過猴子腦?得活生生的鋸開腦蓋子,混滾油來吃……<p> </p>13.<p> </p><p>如果你問我,人肉好不好吃,我可以頗為肯定的答一句﹕不會太好吃。</p><p>我當然沒有吃過人肉。最接近的一次,是小學六年級時,坐單車的後座,把腳踭伸進了車輪裏頭,結果是割開了一塊肉,縫了六針。我那時已經很好吃,很是後悔沒把握著這次唯一的機會,自吃其肉。</p>但現在我不後悔了。因為我想通了﹕現時所有的家畜,都是經過千百年來,人類培養出來的「種」。這些品種是經過了千百年的精心培養出來的,必然也比原來的品種更好吃,因為不好吃的品種,根本不會用來作「打種」之用。因此,世上只有「唐狗」和「韓狗」才好吃,「番狗」是完全不能吃的,這正是因為「唐狗」和「韓狗」經過了千百年的人工培養和進化,才能變成好吃的品種。<p> </p>14.<p> </p>請讀者謹記,以上言論,純屬幻想,不能實踐。如有仿傚,後果自負,本人只能(仿傚福樓拜)說﹕「我寫了一篇極度邪惡的文章,但我的心靈無比的純潔。創作是無罪的,有罪的只是人類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