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哲學上,從來沒有「因果關係」這回事,因為我們沒法子證明「因果」,最多只能知道發生的先後次序,以及究竟有沒有統計學上的相互關係。
例如說,有人被太太捉姦在床,其後離婚。究竟離婚是不是因為捉姦在床呢?如果要解說,可以說:
很多捉姦在床事件,均沒有離婚收場,那為甚麼他會因此而離婚呢?這其中,必然有一個更深層的原因,例如說,女方不夠愛他,又例如說,男方對女方不夠好,兩人早有積怨,再例如說,如果男方給女方很多很多錢,這樣子雙方就不會離婚了,所以,這也可以是金錢上的問題……
這樣分析下去,可以是沒完沒了的原因。另一方面,我們也可以從統計學的角度,去看捉姦在床後的離婚比率,如果這比率的相關性很高呢?
然而,統計學永遠只能計算相關性,並沒有因果關係。這好比根據統計學,死亡率最高的地方,是醫院,但這是另有根本原因,而不是因為醫院弄死人。如果我們不明白其根本原因,則無法確定其相關性是否真的有關係。
然而,從哲學角度看,這真正的原因也是無法肯定的。
忽然想到了以上這個老得掉了牙的哲學命題,隨手記了下來。
作者簡介:
周顯,著名的炒股理論家,吃喝玩樂家,不著名的歴史學家、政治學家,過去還曾經當過社論主筆和武俠小說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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