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和投資界朋友吹水,談到在1997年前,地產發展商只看重起樓賺錢,不在乎物業管理,皆因前者利潤龐大,後者則是針鼻削鐵,花精力兼利潤少。然而,一場金融風暴襲來,直至2003年的經濟衰退,發展商的房子賣不動,因而要物業管理的現金流去幫忙發薪水、支付固定支出,這才意識到物業管理的重要性。
朋友的問題是:「究竟發展商應該用甚麼策略,才是最佳的呢?」
首先,物業管理的錢是不賺白不賺,客戶基本上是任劏唔嬲,發展物業管理肯定是聰明的做法。
以前之所以利潤不高,只因沒有好好的管理、沒有好好的劏客。這十幾廿年來,物管費用大幅增加,正是因為發展商已意識到這塊寶藏,因而開始竭澤而漁了。
內地的發展商則更進一步,把物業管理分拆出來,在「港交所」(388)上市,變成了另一項圈錢的工具,或許可以說,這是「把未來收入折現」。
當然,上市後,物管公司內的現金不翼而飛,或者無端端做了母公司貸款的擔保人,令到本來穩健、大把現金在手的財政變成了剝光豬,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至於香港的物管不分拆上市,只因現時香港的發展商富得漏油,現金多、負債少,沒有這需要。
大股東因錢太多、投資機會太少,還在不停的回購手頭股票呢!誰會有心情分拆上市!這可不是給錢別人賺嗎?
至於發展商的賺錢策略,或者甚至是任何人的投資策略,這完全是一個投資哲學的問題,而不是策略。
這世界是不停變動,幾十年來,轉變了好幾次,在巴菲特年輕的時代,錢貴物賤,大戶買下廉價而優質資產,拆骨套現,小股東如當年的巴菲特則研究資產剩值,跟隨大戶搵食。
到了七十年代,金本位廢除,銀紙大貶值,人們借錢投資,資產升值高過利息,迅速發展。現在則大搞新經濟,愈貴愈買,音樂椅才是正路。
地產發展商的情況也是一樣:如果你在1997年前,玩物業管理,你已經輸了,因為你的發展必然不如全力買地起樓的人。一些地產商早在1990年,已覺得樓價太貴,收山不幹了,這些人現在已「淪」為二線富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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