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個流傳了很久的神話:上一代的紡織商人,因為在七十年代,美國設立了紡織品配額制度,香港的配額由香港政府分配,而分配方法就是根據其現有銷量,去決定配額。大型紡織廠商因而乘機在港府計算配額時,拼命谷大銷量,遂可拿到更高的配額,從此便可不做生意,靠著炒賣配額賺錢。
這神話實在不通,顯然是聰明人編造出來,騙那些愚蠢的記者,愚蠢的記者寫出來,騙愚蠢的讀者和愚蠢的市民,只是因為聰明的人少,愚蠢的人多,因而神話也就流行起來了。
這神話有兩個漏洞:
第一,紡織品的利潤究竟有多高?炒配額賺了一截,落手落腳出本錢的廠商又賺一截,真的夠分嗎?
第二,在資本主義世界,我落手落腳出本錢做生意,怎也應該有合理利潤吧?你作為炒配額者,應該是你賺大份,還是我賺大份?
第三,你當美國人是傻瓜?他出的價錢,可以足夠你們成班香港人靠炒配額就可賺到盤滿缽滿,這根本不可能。
第四,當時香港的廠商究竟有多大規模?以人口來看,頂多一間廠咪幾千人?現時內地一間工廠,動不動上萬人啦。總之,靠買賣配額賺到某一數目,是可以的,但要發達,就好難了。
既然「炒配額」神話是騙人,那麼,那些所謂的「配額王」是怎樣賺錢發達的呢?
答案是:做貿易生意,營業額很高,利潤很低,因此,銀行的借貸額/槓桿就很高。所謂的L/C(信用證)的額度也很高,相比起其利潤/營業額,廠商可以借到很多很多的錢。
當配額制度出現,廠商把配額賣掉,收的錢雖然不多,但是信用證還在,於是,他便可以拿這些現金去炒樓、炒股票。大家都知道,在七十年代、八十年代、九十年代,樓價和股價升了一百幾十倍,豬會飛、點炒都贏錢啦。
當時的所謂「炒配額」,就是這樣的一回事。這種大話,騙得了公眾,騙不了聰明蓋世的周顯大師。
當然,玩這一招,少不免要付出一點點的「潤滑費」給銀行經理,中國城或大富豪跳舞更加是夜夜笙歌,令他們隻眼開,隻眼閉,任由客戶拿信用證的錢去亂炒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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