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搞好夜市似乎成為了政府在經濟政策上的最優先目標,查實以香港的客觀環境,股市和日間經濟活動才是主要火車頭、主菜,夜市頂多是補品、甜品。把力量放在夜市無疑是捨本取末,可是,本文只集中於討論夜經濟的策略,暫且不去深究更高層次的政策與大方向問題。
大家都知道,很多地方都有夜市,例如泰國、台灣,可是大家也別要忘記,這些地方的經濟和人均收入比香港差得多,這些地方做得很好,未必代表香港也可以做。
事實上,這些地方的所謂「夜市」,有一部分是沒有冷氣、沒有商舖、擺在路邊的個體戶,它們省掉了租金等成本,方才可以作出符合成本效益的營運。
這好比香港的屯門、天水圍、東涌等等公屋群的空地,在深夜也有通宵的熟食小販,服務深夜工作回家的打工仔。明明,這些地區也有大量的茶餐廳之類的廉價食肆,為甚麼這些低檔餐飲不去開到凌晨通宵,和無牌熟食檔搶生意?
原因很簡單:深夜回家的人消費力不高,不足以負擔租金、員工、冷氣等高昂成本,只有無牌經營的自僱人士,才可以在如此惡劣的經營環境下生存。
換言之,擺街檔是一種自動「降維」,以圖生存,是沒有辦法之中的辦法。如果可以活得很好,不會有人,也不會有政府想要大搞街檔。
這也因此,凡是富裕社會,幾乎必然要趕絕街檔小販,皆因這些產業會對正常交租、付稅、依循消防及衛生條例的商店造成不公平的競爭,而且,如果全民充分就業甚至是人手不足,把路邊小販趕回就業市場,也對經濟有正面幫助。當年香港搞死了大笪地,正是基於這個原理。
反之,社會愈是落後,愈多路邊檔攤,也是定律。大家只要去到第三世界國家看看,便見一端。
當然,正所謂「馬死落地行」,當經濟不佳時,就只有搞地攤經濟了。此所以中國在兩年前已在提倡地攤經濟,正是降維求生存的一種表現,皆因這也總比失業為佳,英文叫作「一塊麵包也比沒有好」(a loaf of bread is better than nothing)。
未完,明天續。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