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保安局長鄧炳強在立法會會議上指出,兩地政府同意在重建後的新皇崗口岸實施「一地兩檢」安排,並在規劃重建沙頭角口岸以及未來在建設新口岸時,推行「兩地一檢」這種「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的通關模式,其實早在澳門特區與珠海的口岸率先採用了,旅客只要排一次隊就完成通關程序,當然比以前快得多。
回想在2018年,高鐵實行「一地兩檢」,已被反對派吵到飛天,指責當時的林鄭月娥政府是違反了《基本法》。想不到五年後的今天,居然在討論「兩地一檢」了,可見得政治的變化有多大。
記得在十多年前,我還在另一份報章當社論主筆時,已曾經寫過「一地兩檢」和「兩地一檢」。當時的社長勉勉強強也算是「愛國愛港」人士,不過對這些想法頗為不以為然,也認為不符合《基本法》和「一國兩制」。
我當然不會和他抬槓,可是也不去理他的說法,照把自己的想法寫在社論。
當時的輿論,雖然反對派的聲音很大,但始終敵不過市民「貪方便」的大前提,因此,輿論戰中反對派是以小比數敗了。正是由於林鄭月娥在這次小戰爭中,曾經有過戰勝反對派的紀錄,因此才令到她心雄起來,一年後強行推出《逃犯條例》,正是貪勝不知輸。
我之所以如此「前衛」,皆因以前住過加拿大,也不時會到歐洲遊玩,這些西方國家幾乎全都是「兩地一檢」﹕出境不作檢查,只是檢查入境,也是運作如常,而且在他們的眼中,這才是應有的常態。
如果不同國家也可以「兩地一檢」,那麼,在「一國兩制」之下的香港和內地,甚至連「一地兩檢」也不可以,這又有甚麼道理呢?這不過是反對派煽動無知的港人,而這些無知港人又不識西方世界的過關規矩,因而被愚弄了。
到了最後,不同的國家還可以「兩地零檢」,例如說,意大利和梵蒂岡、德國和列支敦士登、法國和摩納哥,均可以自出自入。甚至是,以往的中國和外國租界諸如上海,以至於香港作為殖民地與中國大陸,也都是不設關口,人民自出自由,也是照常運作,反而更加方便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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