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匹茲堡,有50歲的獨居婦人,名叫「Sandra Piovesan」。她是愛狗之人,養了九頭狼狗。有報道說,狼狗是從小收養,也有報道說,本是野狗,被她收養了。不過,以上兩點並不互相矛盾,不排除是從小收養的野狗。
她和狼狗們的感情很好,有時會把其中一頭帶回屋內,網上也見到他們親熱擁抱的照片。2006年,一宗案件發生:她被狼狗殺掉,被吃掉了一部分,但不敢肯定是被咬死再吃,還是突然病死,死後才被吃。
我看《Animal Planet》頻道,說她在死前幾天,有點病意,餵飼時已生畏懼,覺得狼狗對她不友善,有可能襲擊她,因此不大敢去餵飼。不過,在網上的文字報道卻找不到這一段,也沒翻查《Animal Planet》。我肯定記憶沒錯,因印象太深刻了。
這些狼狗為甚麼會殺害她呢?就算是獅子,也和從小一起長大的人類有感情,就算是野生的鬣狗,也不會吃掉飼主。我在動物頻道看過節目,印度有人長期餵飼野生鬣狗,十分放心,十分安全。再說,這些狼狗日日被餵飼,不會肚餓,卻對Sandra Piovesan早有襲擊之意,這證明了,牠們並非一時狂性大發,而是早有預謀。野性未馴顯然並非是合理解釋。
我並沒看完該集的《Animal Planet》,不知片子有沒給答案。但網上的官方報道和分析,並沒有給出可信的解釋。
有網民分析說:「I know that if you show signs of weakeness it could spur an attack. It's the prey instinct in them. You should never go in with Wolves when you are ill or have an obvious physical impairment, like a limp. Was she ill, did she suffer heat fatigue and pass out? Did she do something to make them angry?」大概指向動物展示出虛弱,可能會激發它們的獵物本能。
這的確是動物的天性。你在動物園的玻璃窗前看獅子,一旦轉身,以背向獅子,牠往往會飛撲來襲擊你,幸好被玻璃窗擋住。獵食動物深知,背部是弱點,因此牠會忍不住去攻擊。因此,傳統智慧是,當你遇上了凶猛動物,千萬別發足狂奔,而是要面向牠,慢慢向後退。
同樣道理,如果向動物顯示出虛弱,牠襲擊你的可能性便大增。因此,當你遇上了猛獸,最佳策略是把自己的身形弄大,例如拉開衣服。所以我認為,如果不是老婦,而是壯漢,又或者她沒有病,並不顯露出虛弱,甚至是凶猛地拿出巨大的武器在手,狼狗不會敢於發動攻擊。
然而,虛弱究竟是不是攻擊飼主的充分理由呢?畢竟,她是食物的來源呀!你縱然生病,我敢說,你養的狼狗也不會攻擊你、吃掉你。
我的看法是,狼狗是社會動物,是半狼半狗的生物,而狼必然有其領道者,稱為「社群首領」(alpha male)。社群首領在群體中享有啄序的第一位,首先吃的是牠,也享有優先、絕大部分,甚至是所有的交配權。有時候,這會是一對夫婦,稱為「alpha pair」,有時,正如上章講過的黑猩猩和獅子,由不止一頭雄獸來作共治,其助手稱為「beta male」。
狼狗爭奪領道權,是天性。當Sandra Piovesan顯露出虛弱時,力量最大的一頭社群首領便有誘因殺掉她,以奪取領道地位。我認為,假如她只養一頭兩頭狼狗,由於數目未足夠形成群體社會,便不會招致殺身之禍了。
縱是猿猴,幾乎完全沒有物質條件,也會爭奪權力。在生物的世界,權力的重要性,非但超越了物質,甚至比生命更加重要,因此,生物往往為了權力,不惜用生命相博。
有一句很有名的拉丁文諺語:「Homō hominī lupus」,即是「人就是狼」。這句話本來是出自羅馬作家寫的喜劇《Asinaria》,原文是:「Lupus est homō hominī, nōn homō, quom quālis sit nōn nōvit」,意即「人在陌生人的面前是一頭狼。」後來英國哲學家霍布斯在1642年出版的《De Cive》(公民)把這句話稍稍改了過來:「To speak impartially, both sayings are very true; That Man to Man is a kind of God; and that Man to Man is an arrant Wolfe. The first is true, if we compare Citizens amongst themselves; and the second, if we compare Cities.」由此可以見到,古人認為人類和狼在社會行為上很相像。
本文的總結是,爭奪權力是社會性動物的共同天性,深植在基因之內,其優序甚至高於食物,也即是經濟利益,甚至是個體生存之上,因此人們會為了權力,捨棄利益,甚至是犧牲性命。這就是「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權力故,兩者皆可拋」。(Liberty and love/These two I must have./For my love I’ll sacrifice/My life./For power I’ll sacrifice/My love.)
作者簡介:
周顯,著名的炒股理論家,吃喝玩樂家,不著名的歴史學家、政治學家,過去還曾經當過社論主筆和武俠小說作者。
http://www.orangenews.hk/finance/system/2020/05/26/010150393.shtml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