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4日

納米樓古已有之

【明報專訊】有人同我講起納米樓,我說,其實納米樓古已有之,不過想不到過了幾十年後,居然重現人間罷了。

在粵語長片的年代,一間屋通常千幾呎,而且還是成幢成幢咁賣。後來發明了分層出售,一層千幾呎,通常由包租婆包租,然後劏成十幾戶,最「豪」的住客便住梗房,窮一點的則住板間房,還有牀位出租,好比今日把籠屋和劏房混在一個單位內。這些包租婆,除了可以賺到自住之外,還會有一點點的利潤,好比今日經營劏房的業主。

後來,再進步了,出現納米樓,最佳例子便是現時西灣河的太安樓。一個單位200幾呎,現在還不過是賣300多萬元,而且還是港島,港鐵站就在隔離。我說出以上資訊,有點曾蔭權feel「嗱!咪話香港樓貴呀!連港島區都仲有400萬元樓下的房子啦」。

千幾呎劏十幾戶 籠屋劏房混雜

不單如此,太安樓樓下還是不夜城,商場全是通宵食肆,有幾間都幾有名,幾好食𠻹!不過當然好多油,並非健康食品。還有一個缺點,就是戶數多,人口雜,單身女士不宜獨居。不過,計我話,𠵱家好多幾萬元一呎的豪宅,都一梯幾伙,幾百呎同幾千呎混在一起,雜到無倫,不過現時標準沉淪,劏房當豪宅,大家都不過是想將生活水平拖低,人人住公屋,齊齊做窮人,沒有人想過把整體生活質素向上提升。

關於鄭若驊僭建的事,我只有一點覺得很奇怪﹕她明明早知道有僭建存在,為什麼還要去做律政司長呢?其實,當資深大狀,身分也很高呀!當律政司長當然更好,但是後果太過嚴重,為什麼要冒這個險呢?如果是我,就寧願活在comfort zone了。不過有人同我講,今時今日做資深大狀都好難撈,還是做律政司更有保障。如果是20幾年前,一個資深大狀隨時賺二三千萬一年,做律政司?睬你都傻!

[周顯 投資二三事]

https://www.mpfinance.com/fin/columnist2.php?col=1463481127012&node=1516733971993&issue=2018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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