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9日

從倉鼠生命權說到《寵物法》

一人染疫,倉鼠遭殃!連我侄女也因到該寵物店買了一隻兔子,因而要遭到隔離。

話說國際頂級學術期刊《自然》雜誌在線發表了一項研究,通過倉鼠感染新冠病毒來模擬新冠病毒傳播模式,雖然受感染倉鼠核酸檢測在持續14天內一直呈陽性,但是其病毒傳播的有效期小於6天。

至於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公共衛生學院及病理學系團隊的研究結果,也差不多﹕第7天,染病倉鼠開始好轉,病毒量下降,抗體上升,雖然直至第14天,依然有病毒存在。

簡單點說,第一,相信倉鼠之所以成為傳染源,是因為人類科學家常用倉鼠來做新冠病毒測試。第二,只要有足夠的隔離,不少於7天,不多於14天,相信全部倉鼠都可免疫,根本用不著把它們統統殺掉。

倉鼠是寵物,很多家庭狀況不佳的人,養倉鼠是價廉的選擇。我從不養寵物,也不喜歡養,但卻必須承認,在今時今日,寵物已成為了香港人的必需品,這是一個客觀的事實。在一些極端分子的心目中,寵物的生命甚至比人類更重要。

因此,現時政府不准公屋養寵物,是沒有道理的,也不符合現實。當然,公屋養寵物,例如大狗,會對不養狗的住客造成困擾,可是,特別闢出部分,容許養狗,卻是完全可以做到。

事實上,香港缺乏完整的《寵物法》,去對整個產業,以及所有的飼主作出規管,這顯然不是符合今時今日港人生活習慣的法律。

作者簡介:

周顯,著名的炒股理論家,吃喝玩樂家,不著名的歴史學家、政治學家,過去還曾經當過社論主筆和武俠小說作者。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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