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6日

對不起,我們愛莫能助,陳茂波,請你下台吧

在南丫島撞船慘劇發生之後的翌日,發展局局長陳茂波被狗仔隊拍攝到在馬會會所一邊吃飯,一邊喝啤酒,然後在酒後駕駛七人車,兼且在酒後的駕駛態度還不很禮貌,涉嫌了跟車太貼、切雙白線和逆線爬頭等三項違例事項。要分析這宗事件的是非對錯,得從幾個角度去看。
對於梁振英政府和其班子,我們的態度一向是秉公評論,盡量公平客觀地作出批評。有鑑於梁振英本人及其班子的形象太差,而且從上任之前至之後,屢逢醜聞,但我們為著整個香港的福祉大局著想,仍然決定支持梁振英的施政,因為如果不顧一切,非得把梁振英扯倒下台,對於香港人而言,只會是更大的一場災難。而在陳茂波上台之初,已經被揭發出他在多年前曾經參與經營劏房,以及在買入大角咀物業時,隱暪樓價,以暪騙印花稅。不少反對者因而要求陳茂波下台。當時我們的看法仍然是以大局為重,因為陳茂波涉嫌的雖然是不光明的醜事,但是一來他試圖辯解與己無關,二來事發已久,不妨視為當時「年少無知」,三來上一任的發展局局長麥齊光在做了短短的12天,便因暪騙房屋津貼而下台,政府實在禁不起再一個發展局局長的下台。也為了大局著想,我們對於陳茂波的?房和暪騙印花稅的立場是留中存疑,並且希望他戴罪立功,好好的做好發展局局長這個職位,回饋社會,正是有厚望焉。
報紙對陳茂波的報導,平心而論,有些部份是既虐且謔,從某一方面去看,是寫得有點過份了。雖然是南丫島發生了38名死、一百多人傷的慘劇,陳茂波雖然是身為局長,但是到馬會吃鹹豬手,喝兩杯啤酒,也只是正常的午餐,也屬情理之常。畢竟,雖然是死傷多人的超級慘劇,總不能要求所有局長級的人物統統都去吃素,而喝啤酒在許多人的心目中,只是很普通的生活習慣,根本說不上是飲酒作樂。總之,在慘劇之際,飲啤酒和吃鹹豬手,雖然不值得恭維,但也絕對不是錯事,而是十分正常的行為,並不值得出文嘲弄或批評。
作為一個局長,車品不好,不停的違反交通規例,那就真的是很值得去批評了。但是,這算是不光采的醜事,卻不能算成是醜聞,因此而?責他,是應該的,但如果要他因此而下台,就未免太過嚴重了。
然而,酒後駕車卻是嚴重得多的問題。
大家都知道,酒後駕駛是十分危險的事,這幾年來,政府更是大力打擊酒後駕駛,並且大幅加重了刑?。酒後駕駛這條罪行,對於公職人員的影響有多嚴重,從警察的守則便可知道﹕凡是警察,一旦被發現酒後駕駛,後果就是立即革職,離開警隊,是絕對沒有寬容的。在一些國家,例如日本,如果被發現了酒後駕駛,一生前途馬上盡毀,工作沒有了,也沒有僱主會再聘用,所以日本人有一個特別的職業,就是代酒後客人駕車回家,可知事態的嚴重。總括一句,就是公職人員,只要是酒後駕駛,都是非常嚴重的錯誤,就算是貴如發展局局長,也不例外。
當日記者做過測試,陳茂波喝了兩杯啤酒,是稍微超過了法例的吹氣測試﹕上限是20微克,喝了兩杯同款啤酒的吹氣測試結果是24微克。然而,超過不超過,又有甚麼關係呢?本來,酒後駕駛的立法原意,就是一滴酒也不能喝,只是因為技術問題,例如說,吃了醉雞、或紅酒繪牛尾,都會含有酒精,在技術上才不得不設定吹氣測試的界線罷了。所以,在技術上,司機不能在吹氣測試中超標,但在原則上,則一滴酒都不能喝!
我們實在很愛惜梁振英的班子,支持他一個都不能少。我們也認為,如果發展局局長又下台,對於整個香港,對於700萬香港小市民,並不是好事。但是,酒後駕駛的陳茂波,還是請下台吧,因為這是原則問題。或許,還有一個更深層的原因,就是陳茂波不下台,怎能對得住那些因酒後駕駛而被革職的警員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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