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4日

土生港人vs新移民的深層矛盾

從一開始,「關愛基金」便是一個政治的副產品,因此由它來為政府「執漏」,負責派發6,000元給年滿十八歲的非永久居民,在政府的眼中看來,是一件天經地義的事。政府利用「關愛基金」來為「派錢給非永久居民」而作補漏,是婉轉又巧妙的政治安排,有效地消除了部份爭議,純從政治手段的角度看,這是值得稱許的。我們從來並不贊成「關愛基金」的成立,由「關愛基金」來負責派發這6,000元,也有點手續不合,但這也不失為爭決社會爭議的一個方法,這令到「關愛基金」畢竟做了一件有意義的正經事──其意義不在於派錢,而在於為政府解決了難題。

 一對父子攜驢上路,父騎驢路人責備虐待兒童,子騎驢路人責子不孝,父子齊騎路人責虐待牲口。無論政府的6,000元是只派給永久居民,或是非永久居民也有份,有沒有入息審查,甚至是未成年人士,也出來指指點點,指為何自己沒份。說到底,每一種派錢的方式都有人不滿,也各執一詞,如要爭拗,辯上三百六十年也辯不出結果來。說到底,這都是弱勢政府種下的惡果,做不到強勢分餅,只能面面俱圓,利用到「關愛基金」來派錢,確可消除部份政治爭議,但其態度卻活像小媳婦面對夫家的眾多惡親戚,只能委曲求全。說也坎坷!


 這裏並不打算分析應不應派錢給非永久性居民﹕從公民權益、從實際需要、從人權來看,是應該派的,但如果從他們對香港的貢獻來看,則不應派。這是觀點與角度的問題,爭辯也無用,所以我們也不打算加入爭論。我們更關心的毋寧是﹕從這事件中,凸顯了香港的另一個深層次問題,就是土生香港人和新移民的矛盾。
 香港的戰後人口是五十萬人,1950年暴增至二百萬,那時絕大部份都是新移民,所以並不存在新移民的問題。到了上世紀的七八十年代,新移民幹了大部份土生港人不願做的粗活,遂也給土生港人「高人一等」的地位,「階級」分明,卻也相安無事。到了回歸之後,土生港人是中產階級的主力部隊,他們的生活水準滯步不前,而新移民卻佔據了兩個極端,一是「搶貴了豪宅價格」的大款,一是領綜援的低下階層,而這種社會架構,正是今日導致今日土生港人和新移民的矛盾的源頭。

 正如前言,這矛盾的成因分成兩個﹕一是中產階級在這十三年半以來的沉淪,而凡是中產階級的生活水準下跌,第一個反應就是尋找代罪羔羊,歧視新移民是最常見的一種方式,最極端的例子是當年納粹的壓迫猶太人。二是今日香港的新移民並不比三十年前,當年的香港並沒有太多的社會福利,有著新移民去當「廉價勞工」,土生港人才能過更優質的生活。但現在新移民享有綜援,住在可能比私人樓面積更大的公屋單位,土生港人難免有著「新移民吸著我們的血」的想法,這種想法令到土生港人很不爽,這不爽遂形成了今日土生港人vs新移民的深層矛盾。

 永久居民反對新移民取得6,000元的「現金派彩」,他們覺得後者對香港的貢獻不足而「坐得巨利」,這等於是不滿新移民多領社會福利的另一版本,新移民則認為派錢而無份是一種歧視,而這歧視向來便有,非自今日派錢而始。雙方的內在矛盾存在久矣,只是在這事件中再一次顯現出來。對這矛盾,政府沒有法子去解決,只有繞了個圈子,利用「關愛基金」去「曲線派錢」,胡混了過去。這事件可因這胡混過去而「輕舟已過萬重山」,解決了當前的問題,但是土生港人vs新移民這深層次矛盾仍然深植在港人的意識形態,繼續在撕裂香港的整體團結,而政府不知、政客不覺,任由這矛盾去激化,實在不免令到見者傷心、識者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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