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8日

香港政府和財政司的「基金癖」

財政司司長的《財政預算案》無可否認是劣評如潮、引起民憤,而其中最為人詬病的一項,當然是耗費二百四十億元的注資六千元入市民的「強積金」戶口。在他的 四百多億元「派糖大計」當中,單這一項便佔去了一半以上,這也證明了這措施在財爺的心目中,是如何的「得意傑作」。

    想來也是當局意料之外的,「強積金注資」居然成為了眾矢之的,而各方所舉的論據讀者們該已甚為熟悉,不必多贅。簡單言之,是中國古代所云的「養兒防老,積 穀防飢」,可從來沒有聽說過「積穀防老」,而「注資強積金」正是「積穀防老」的做法,浪費了金錢資源的「現在價值」。

    我們翻看《財政預算案》時,發現了一個很奇怪的現象,就是政府的「基金癖」。例如說,在「105」的「醫療衛生研究基金」,「134」的「香港特別行政區 政府槳學金基金」和「自資專上教育基金」,「171」的「精英運動員發展基金」,「172」的「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這還不算《財政預算案》中沒提過的 「關愛基金」,可見得「基金」之於香港政府,已成為濫觴。

    為甚麼政府會有這個「基金癖」呢?它沒有正面說明,但我們且從一些蛛絲馬跡中,看出其脈絡來。《財政預算案》「171」有這樣的一段﹕「利用基金的投資回 報,取代現時對體院的資助模式」。簡單點說,「基金」是企圖利用一次性撥款的方式,一勞永逸地解決問題。說穿了,臭名昭彰的強積金,其本質豈非也是因為希 望藉著強迫市民儲蓄的法律,一勞永逸地解決香港人口老化問題和其退休問題?

    我們在此且舉出一些比喻,以證明利用「基金模式」以圖一勞求逸是多麼錯誤和無稽的想法。
    現時社會福利開支是每年三百八十億元,如果政府撥出大約一萬五千億元,作為「基金」,便可以用「投資回報」去負擔所有的社會福利開支。教育開支是五百億 元,那需要二萬億元的「基金投資回報」。保安方面的支出比較低,一年一萬一千億元左右便可以做到。最後,整個政府的開支是三千七百億元,只要有十五萬億元 的「基金」,便可以一勞永逸地「基金化」了所有的政府支出,以後香港市民再也不用納稅了。

    當然了,現時香港政府的流動資產只有二萬七千億元,遠遠不足十五萬億元這數字,但任何一個有腦袋的人都知道,就算有十五萬億元,除非政府是發了神經,否則 絕不可能便用這瘋狂的方法去一勞永逸地解決問題。我們正是藉著這個荒唐的比喻,以證出「政府撥款基金化」的不可行。

    我們明白,人無遠慮,必有近憂,也明白「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可是公共理財的根本理念之一,正是「隨收隨支」,不可能企圖使用一次性的撥款,一勞永逸地 解決問題。這正如政府每年都會撥款給各大學,而各大學也各有其發展基金,但這些發展基金的款項應該是由大學本身去籌措,政府所資助的,只能是大學日常運作 的支出。同樣地,政府可以撥錢去扶貧,卻不可能贊助人民的儲蓄,更不能贊助人民的投資。這正如政府不可能為市民付錢買保險,雖然這方法能同時解決了市民醫 療、儲蓄和意外傷亡等惱人問題。

    總括而言,政府的「基金癖」是絕對錯誤的公共理財方向,不管是「關愛基金」、「強積金」,還是「精英運動員發展基金」之類,都是違反了公共理財的基本原理。六千元的「強積金注資」只是其中的一項。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