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5日

Benjamin Graham和巴菲特 都是靠內幕消息

Benjamin Graham(1894-1976)是巴菲特的老師,也是「價值投資法」的發明人,寫作了三本投資天書,這三本投資天書在投資界的地位有如四福音,是每一個想在股票研究上有成就的人所必讀。在今日的股票世界,沒有一個人的影響力比得上Graham的一半。
Graham的家庭是貧窮的英國移民,成長後進入了哥倫比亞大學,二十歲時進入了股票界當學徒,主要的工作是用粉筆在黑板寫字。相信香港上了年紀的股票從業員,都記得這工作,因為當時要進入股票界,都得「紅褲仔」出身。從低學起,這是最好的訓練,不過現在這優良傳統已喪失了。
他後來當上了分析員。我一直認為,以經紀來作為股票界的進身之階,是最壞的開始。因為經紀的工作性質是虛浮的,難以對股票的本質有着甚麼深刻的理解。傳統的股票進身階梯是先當兩三年分析員、或是企業融資,就算是後勤工作,所能學到的東西,也比經紀為多。一上來便當經紀,好比沒有唸過軍校的新兵,便來提槍上陣。不過今日香港的制度,正是考試合格後,直接去當經紀,不消說,是送死。
他的第一宗大刁,是收到了內幕消息,一家銅礦公司即將清盤,但他分析過後,覺得這公司的資產值遠高於股價,所以建議公司大量買入這股票,結果公司賺了大錢,是接近一百年前的數十萬美元。
無獨有偶,巴菲特的第一桶金,也是來自內幕消息。他就是得悉Benjamin Graham正在大手購入Gaeco的股票,所以跟風買入。後來巴菲特把兒子的名字也改成了「Howard Graham Buffett」,豈始無因?
由此可見,不論是哪位股神,上位之路,都得靠着內幕消息。而我的「信息投資法」,正是所有投資法之基礎……(下刪三千字廣告)
在1929年的股災,Graham輸到跳樓(形容詞啫,不是真的跳了),但是後來他發現了一個大商機,就是股災過後,有着大量廉價股票,於是他的價值投資法便乘時而起了。
其實,Graham的模式十分簡單﹕大量買入價值偏低的股票,然後迫使其反映價值,股價因而提升,於是便可以從這過程中賺取差價了。這道理當然人人懂得,可是,究竟有甚麼方法,可以在買入股票後,迫使其反映價值、提升股價呢?(如果這公司會這樣,一早做咗啦,使等到你買入之後,先至反映其價值咩!)
答案就是兩個字:大量。當他大量買入時,可以進它的董事局,甚至吃掉了其公司,逼它炒股票、賣資產、套現派息,甚至是將公司清盤,無所不用其極。當然了,這種方法,是大戶的專利,散戶是做不到的。
本文的結論,就是告訴大家﹕人人都在說價值投資法,但是價值投資法的真正精粹,是給大戶和基金使用的,散戶不宜。這正如空手道很厲害,但是沒有底子的人,一掌劈下木板,斷的不是木板,而是手骨。當我天天聽到有人去教散戶價值投資法時,難免失笑。
Graham和巴菲特是截然不同的人。他出身貧困,巴菲特卻是富家子弟,他風流倜儻,最後還泡上了死去兒子的女朋友,巴菲特除了結了兩次婚之外,好像沒有甚麼溝女緋聞。Graham衣着華麗,愛好花錢,但巴菲特卻以孤寒著名。Graham著書立說,普渡眾生,有關巴菲特的書都是別人寫的,他很少把心得透露出來……本來此文是想說巴菲特的投資法的,所以先從Graham說起,誰知寫到興起時,Graham竟成為了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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