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人質事件一周年了,菲律賓政府就這宗慘劇當中,究竟做過了甚麼事呢?
首先,菲律賓總統阿奎諾三世表示了遺憾,也成立了專案小組和動用了司法系統去調查,當然言調查結果有如「菲律賓管理」的慣例,馬馬虎虎便過去了,嚴重失職的人如馬尼拉市長林雯洛也只是行政處分了事,希圖胡混過關,港人是絕不收貨的,另外,菲律賓政府也推動了私人機構,捐助了一百萬美元給受害港人或其家屬,對香港人來說,這不過是箋箋小數,怎抵得了八死七傷的無價損失?但我們雖然憤怒,也得知道一百萬美元在貧窮的菲律賓來說,是一筆很大的數目,要多需索,雖然合理,但對也也確實難以拿得出來。
所以,我們針對的,應該是菲律賓總統應不應該向香港的受害者及家屬正式道歉,這才是問題的關鍵。
直至今日,菲律賓政府就此事的立場是表示遺憾,但卻不肯道歉,理由是鎗手門多薩只是一名精神失常的人,如果道歉,那代表了是國家傷害了遊客,這是不確的。如果有菲律賓人在其他國家出事,都不會怪責該國的人民。
我們也必須承認一點,就是香港人如果在其他國家出事,也不會怪責該國的人民,亦不會要求該國的元首去道歉。因為我們是講道理的,意外就是意外,我們不能因意外而怪責別人,這是誰都明白的事。
但是,菲律賓人質事件是意外嗎?
門多薩是因為被腐敗無能的政府所欺壓,才會淪為殺人凶徒。他使用來殺人的鎗械,是政府的武器。當談判時,是政府的談判策略失效,還在壓迫他的家人,是導致他後來狂性大發、殺機頓起的一大原因。而菲律賓警察在救人時烏龍百出,拖拉了一小時,甚至很有可能在亂鎗之下,傷殺了一些港人。到了最後,阿奎諾總統居然還臉露笑容,像是樂見港人之死……
以上種種,究竟是菲律賓政府的過失,還是只是其中一位精神失常者的過失?這是彰彰明甚的道理,也無可狡辯的。而就無可狡辯的道理,菲律賓總統居然仍強作狡辯,這位狡辯而又笑見凶案的總統,未免太過份了!而我們的要求只是一句道歉,而總統先生居然仍不肯答應!
總統是國家的代表,而菲律賓更是一個民主國家,是由菲律賓全體成年國民以選票選出來的合法總統,阿奎諾三世的拒絕道歉,可被視為整個菲律賓國的集體拒絕道歉。在那邊廂,菲律賓人因為政府的腐敗無能而殺傷了十五名港人,菲律賓人卻又不肯就此道歉,令到全港大怒,而在這邊廂,卻有一大幫人支持菲律賓外傭在港的居留權,還出錢出力為她們打官司,好讓她們回家拖男帶女,住進我們的鄰居,這實在未免既是荒謬,又是諷刺!而香港人的麻木不仁、目中無港,可見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