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任志剛以行政會議成員的身份,發表題為《香港公共財政管理》文章,批評政府在過去10年,採用「守財奴」政策,令到政府有大量盈餘,但卻並無投資未來,為經濟注入新動力。
《基本法》107條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財政預算以量入為出為原則,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並與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適應。」按照任的解釋,則可以在一個經濟周期中,達致收支平衡,因此建議政府用擴張性的財政預算,以加快經濟增長。
對於任志剛的說法,我有兩點注腳:
第一點,林鄭月娥在8月時,有差不多的說法:「《基本法》107條,我就不同意,甚麼叫量入為出?你大把錢,有8,000億元儲備,你就使啦,為何要『相適應』?」
第二點,早在2001年,經濟衰退,香港已經有了赤字預算。當年董建華和梁錦松的詮釋107條,已經是用了「長期收支平衡,短期不用平衡」來作解說。因此,任總的說法並無高論。
注腳說完,現在說評論:
第一點,究竟在政府體制之下,行政會議成員大,還是財政司長大?前者究竟有沒有權力去指點後者?
第二點,陳茂波在2017/18年財政預算案第42節對107條的說法是:「我同意這條文的落實應不是每年收支的緊箍咒,而是存在一些彈性。」暫時未知他對於任志剛的意見是接受還是反對。
第三點,純從管治的角度看,如果我是中央政府,反而寧願行政長官管不了財政司長,好比當年梁振英管不了曾俊華,兩者有矛盾,反而更容易管治。
第四點,任志剛以政府經濟科經濟主任身份,與財政司夏鼎基應對第二次石油危機時,陳茂波才剛大學畢業;任當政府首席助理金融司,參與制定聯繫匯率,陳茂波才剛碩士畢業。無疑地,任的資歷遠高於陳,但在這個世界,並非老資歷就更有地位、更能幹,有時「老而不」反而更out。
這裏我只提出一點,就是講工作性質的相關性,商界經驗和會計學知識,比起金融和貨幣管理而言,陳的專業相比任的專業,其對公共財政更加relevant。因此,單看牌面(未知實質),並不能看出任有資格向陳指指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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