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對於創新初板,我的看法是:它應該比較一下當年創業板的失敗經驗,一對比,我就想不出它為何有成功的可能。應該說,提出這個主意的人,對於證券市場,是一無所知。
當年創業板推出,只是風光了幾個月,後來一蹶不振,殼價等於上市價,因此也沒有人買賣殼……如果按照今天的標準來看,沒人買賣殼,好像是好事,但沒有買賣,也即是上市地位不值錢,為何上市地位不值錢呢?皆因沒有投資者。沒有投資者,那就不是好事了。
事實上,當時投資創業板,還要股民另外簽署一份風險披露說明書,簽了,才准買創業板股票。不過現在這份風險披露說明書已在開戶口時順便簽了,因此名存實亡。
提議創新初板的人 不懂證券市場
此外,創業板全配售,也是當時訂下來的,因為恐怕太多散戶參與,令他們輸錢,因此必須在上市後,才讓他們加入。誰知後來因全配售而變成了乾挾乾升幾十倍,也是始料不及的事。
到了2008年金融海嘯時,創業板實在差劣得沒法子,所以當局才要改革創業板,讓它可以用簡單程序,去轉主板,現在卻又說它啤殼、說它亂炒,實際上,啤殼豈獨創仔,主板都啤殼啦。
當局企圖用一塊新板,去逼死創業板,但永遠脫離不了一個死局:如果沒散戶參與,那就是早期創業板的翻板,如果有很多散戶參與,就是現時創業板的翻版。
如果要提高投資者的門檻,這就是今日21章的翻版,但21章還可以在上市兩年後給散戶買賣,如果創新板不可以,那就必然比今日的21章更差。又如果創新板只許專業投資者參與,那又何必上市?用私募基金去投就可以了!
[周顯 投資二三事]
http://www.mpfinance.com/fin/columnist2.php?col=1463481127012&node=1503598288182&issue=2017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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