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對「無車運動」(car-free movement)的定義是:「……大幅減少或禁止車輛,將道路及停車場轉變為其他的用途以供民眾使用,規劃及重建土地使用方式,以方便民眾能夠藉由大眾交通運輸、步行、及單車前往都市的每個角落。」
香港的無車社區包括了珀麗灣和愉景灣,雖說是「無車」,但的士、小巴和巴士,甚至是搬屋貨車,依然可以內進,只是私家車不可以隨意進出。
現在,香港也有意把馬料水填海區變成無車社區,以減少新闢土地的車流,這裏有88公頃土地,可興建1.1萬個單位,公私營比例是六四,可容納3.4萬人居住。政府認為,無車社區可解決區內的交通擠塞問題,也可藉此爭取地區人士支持。
這裏我不講換取地區支持的政治問題,只講無車社區的可行性。
在歐洲,很多小鎮有悠久歷史,道路狹小,無車是迫不得已。在全世界,包括香港不少地方,廣場之類的大量群眾集合地方,均不准車輛駛入,也有不少步行街,中國有,香港也有尖東海旁,外國就更多了,這些也是無異議的。
搞無車運動最成功的大城市,莫過於哥本哈根,它在40年前已著手改革,效果很好……但引用這例子的人忘記了,哥本哈根雖然表面上是120多萬人的大城市,市區也有50多萬人,可是它的總面積是7,400平方公里,是香港的6.7倍,這還不算香港有4成的土地用作了也是「無車」的郊野公園。
只要到歐洲看看,它地廣人稀,縱是所謂的大城市,樓宇和人口的密集程度,也遠遠不及香港。以香港的人口密度,根本不能夠容許以單車和步行為主的交通形式,或者可以說,這種形式反而需要更多的道路,才能夠支持,哥本哈根就是好例子。
我不反對,無車社區可以優化該區的環境,但有地不用來建路,結果是令其他道路更加擠塞,又是not in my backyard的翻版。再說,去珀麗灣和愉景灣搞一次公投,我保證90%以上的人,都會贊成建路進入,因為,這可以提升樓價。再說,珀麗灣交通已證明是一場災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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